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卫生类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1

发文字号

深卫计人事[2017]2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1-21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卫生类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卫计人事[2017]27号

2017年11月21日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105号)的要求,凡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进行答辩。今年答辩将继续采用演示文稿MicrosoftOfficePowerPoint(以下简称PPT)汇报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形式。参加答辩人员务必于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间登录深圳卫生人才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fbya4750133e55f545c5ab751088882a8718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entry/ta),按照《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卫生类申报人上报答辩材料须知》(见附件1)要求上传PPT。单位须在11月26日至11月27日期间对答辩人员上传的PPT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并提交。

  各有关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答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PPT,按时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并按照《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卫生类申报人答辩现场须知》(见附件2)要求参加答辩,确保整个答辩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