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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科泽医药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7-05-30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流通[2007]36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5-30

颁发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科泽医药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沪食药监流通〔2007〕366号)



上海科泽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仓库地址变更及撤消“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仓库地址迁至松江九亭工业园区盛龙路555号,并撤销“生物制品”经营项目,从发文日起,你公司不得再从事“生物制品”经营项目。

  你公司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移址搬迁,迁址工作完成经验收合格再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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