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的通知
2009年10月13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普及贯彻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省工商系统贯彻
《食品安全法》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的工作部署,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全员参加
《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全省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目标,以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执法人员的学习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深化对
《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提高监管能力,促进职能到位,提升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为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
《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监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内容。做到重要章节会背诵、依法行政会运用,切实为开展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食品经营者熟悉掌握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执行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的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各项自律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实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强大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
(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食品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和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等各项监管执法职能,切实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
三、普法内容
本次普法竞赛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内容的学习、宣传和普及:
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包括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学习,包括国家总局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是省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包括《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双九项”制度(试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普法竞赛活动从2009年10月初开始,至2010年5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员自学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以县(市)局、城区分局为单位,按规定内容组织全员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监管意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考试验收阶段(2010年4月)。全省系统统一时间、统一试卷,分层次组织考试,按成绩确定各市、州局名次。
一是以县级局为单位组织全员考试。由市、州局监考、批卷、评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组织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离岗学习。
二是市、州局组织食品经营者考试。由县级局选派食品经营者参加集中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市、州局考试总分。
三是省局组织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人员(含县、区局人员)考试。
(三)竞赛阶段(2010年5月)。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为单位组队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系统竞赛(竞赛方案及规则另行通知)。
五、组织机构
为强化对本次普法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全省工商系统
《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臧忠生
副组长:崔洪海
成 员:李茂林、刘 波、管德华、关会平、荆雳钧、
李维彬、于恩超、杨大伟、刘永胜、吴功杰、
陈 杰、姜春生、崔益民、金 平、姜清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普法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局要把
《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作为开展“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好全员的学习、培训和考试,特别是要组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真正达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的活动目的。
(二)强化培训,务求实效。各级局要围绕当前监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议、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搞好结合,依法履职。各级局要将本次普法竞赛活动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升监管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措施,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和各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做到在普及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同时,推进各项监管执法工作的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