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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建综合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7-09-17

发文字号

渝价[2007]5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9-20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建综合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7]517号

2007年9月17日

  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你院《申报综合大楼收费标准》(院所务[2007]157号)收悉。随着临床医学的需要和发展,你院投资新建的综合大楼即将正式投入使用。新综合大楼分A、B、C三个单元组成,共设置1500张病床,实现了建筑智能化、病房家庭化、环境园林化,为患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就医和休养环境。根据你院测算成本,同时结合我市同类价格水平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新综合大楼病房床位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VIP单人监护室、家庭化套房(含产房)、豪华单人间病房、普通单人间病房的床位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公示。

  二、多人间中心监护室(ICU、CCU) 80元 /每床日

  三、二人间(带卫生间) 60元/每床日

  四、三人间(带卫生间) 40元/每床日

  五、四人间(带卫生间) 30元/每床日

  六、多人间(带卫生间) 25元/每床日

  七、陪伴床 10元/每床日

  八、婴儿床 12元/每床日

  九、临时加床 15元/每床日

  以上价格于二○○七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

  附件:新病房大楼设备配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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