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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利用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等宣传阵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13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2012]1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13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利用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等宣传阵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2]168号

2012年12月13日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继续积极营造“大宣传”格局,注重发挥《中国医药报》等新闻媒体在宣传政策法规、传递行业信息、普及安全饮食用药知识、报道监管新闻、展示皖药风采等方面的传播平台作用,为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舆论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省局将于2013年在继续与人民网安徽频道联合主办《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网》的基础上,与《市场星报》开展合作,联合主办《食品药品安全专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做好《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的征订工作。《中国医药报》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专业性报纸,她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中心,权威解读党和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传递食品和医药经济信息,普及安全饮食用药知识,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服务,为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发展服务,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省局与市场星报联合主办的《食品药品安全专刊》,设有权威发布、监管一线、质量报告、用药宝典、安全用药、投诉监督、皖药风采、效能建设等栏目,将对宣传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发挥《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的舆论阵地作用,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做好“两报”的征订工作。目前距报刊截订时间只有半个月时间,各市、县局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的订阅工作。

  二、把《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作为向领导和公众宣传的载体。各市、县局要为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订阅《中国医药报》,积极向他们推介《人民网·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网》,让各级领导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成效,要力争覆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机构,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国医药报》下乡活动,为乡镇政府、农家书屋赠报送报,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区局及其直属机构,要把《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订到每位领导、每个科(股)室。各地要重点做好《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在食品药品行业的订阅工作,在保证覆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剂科的基础上,有效扩大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以及社区、村级卫生所的订阅面,要号召食品药品监督人员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读报用报活动,使监管政策法规、质量信息、行业动态等及时为监督人员和从业者掌握,推动相关各方自觉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各市、县局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订阅工作,统一组织到当地邮局订阅,督促各单位和企业完成订阅任务。建议订阅《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各市不少于100份,县不少于50份。各市局订阅《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的数字,将作为2013年新闻宣传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市局于2012年12月30前,将本辖域和本单位订阅数报省局办公室。

  三、要加大新闻宣传报道的力度,鼓励全员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各市、县局和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重视发挥《中国医药报》、《市场星报·食品药品安全专刊》和《人民网·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网》的宣传阵地作用,把新闻宣传作为推动食品药品行业文化建设、改进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为“两报一网”提供稿件。《人民网·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网》投稿信箱:ahpdyj@126.Com,联系人:陈 曦 电话:0551-63688627;《中国医药报》投稿信箱:yyb@263.net.cn;《市场星报·食品药品安全专刊》投稿信箱:wangyu99363@163.com;联系人:王玉 电话:186563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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