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2009年5月27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将采取分片区集中培训的方法,举办2009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工作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及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没有注册的,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
二、培训安排
(一)在伊宁市的培训
培训时间:伊犁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16日报到,6月17日至20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伊宁市青年街西街伊犁州党校,可乘市内公交车5路、8路党校站下车即到,联系人:秦桂芳,联系电话:0999-7836105。
(二)在奎屯市的培训
培训时间:博州、塔城地区、奎屯市(包括农七师)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22日报到,23日至26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奎屯市明珠楼宾馆一楼,火车站乘坐3路公交车在红旗商场站下车走100米转弯100米即到,市客运站乘公交车在红旗商场站下车走100米兵团客运站向西100米转弯100米即到。联系人:陈诚,联系电话:0992-3225378,手机:13239025178。
(三)在喀什市的培训
培训时间: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拉尔、图木舒克、阿克苏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6月29日报到,6月30日至7月3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喀什市色满路337号色满宾馆,联系人:孜比尼莎,联系电话:0998-2582129、2582150,手机:0998-2225038。
(四)在库尔勒市的培训
培训时间:巴州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6日报到,7月7日至10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库尔勒市博斯腾宾馆,火车站可乘26路公交车农二师师部站下车向西走一百米即到。联系人:邓晓刚,联系电话: 0996-2019581。
(五)在乌鲁木齐市的培训
培训时间:
1.石河子市、吐鲁番地区、克拉玛依市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13日报到,7月14日至17日参加培训。
2.昌吉州、五家渠市、米东区、阿勒泰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20日报到,21日至24日参加培训。
3.乌鲁木齐生产单位、哈密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7月27日报到,28日至31日参加培训。
4.乌鲁木齐(除新疆医学院附属医院以外)在药品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者于8月3日报到,8月4日至7日参加培训。
5.乌鲁木齐药品经营企业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8月10日报到,11日至14日参加培训。
6.新疆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乌鲁木齐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使用经营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者于8月17日报到,18日至21日参加培训。
7.2008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于8月24日报到,25日至28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科学院内150米右侧)。市内可乘2路、52路、153路、913路、701路、525路公交车科学院站下车即到,或乘304路公交车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站下车即到。联系人:梁国庆,联系电话:0991-3846475,总台电话 0991-3838853。
三、培训要求
1.培训费用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近期对我局培训收费调整作出的规定,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每人收费320元,证书费每本8元。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教材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写的《2009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教材》,培训结业后,经考试合格,授予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今后执业药师注册的依据。未参加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者,不授予学分。
3.首次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交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便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参加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携带本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便登记学分。
各地、州、市(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速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准时参加。
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总负责:李玉华。
联系人:李刚、肖惠萍、阿依沙。
联系电话: 0991-263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