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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镇卫生计生机构优化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7-06

发文字号

孙政发[2017]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滨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7-06

颁发部门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孙镇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孙镇卫生计生机构优化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孙政发[2017]42号

2017年7月6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卫生计生队伍建设,实现镇、村卫生计生资源优化整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2013]44号)和山东省编委《关于整合市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编[2014]12号)《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创新转型活动实施方案》(滨计育组字[2016]1号)精神,明确党委、政府辖区卫生计生工作责任主体地位,通过卫生计生体制机制、部门职能、技术资源、服务链条的优化整合,实现卫生计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健康邹平”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镇卫生计生整合
  1.镇计划生育工作仍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在镇设立“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下设宣传教育、综合监督、基层指导、家庭发展和妇幼保健四个办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组建不少于4人的监督执法队伍,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卫生计生执法资质的人员;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保持不变。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督导考核等工作,接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业务指导,承担镇卫生、计生工作管理职能。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待政策、统计婚育和出生信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查处违法生育等任务,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履行公共卫生宣传、组织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等职能;指导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将原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职能划转到镇卫生院,在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为主。将原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岗人员划转到整合后的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镇卫生院院长兼任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八项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有关任务;负责对村级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整合后的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由镇卫生院根据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进行统一管理使用。
  镇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纳入镇卫生院统筹管理使用。
  原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器械设备、物资等资产全部划转到镇卫生院统筹管理。
  (二)村级卫生计生整合
  村“两委”继续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村计生专干更名为村卫生计生专干,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的群众工作,经过培训可以兼任疾病防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按照“存量共享,增量共建”的原则,保留现有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有中心卫生室的村可以与中心卫生室共用共享,具备条件的可以合并共用。
  (三)健全计生协会组织和队伍
  加强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镇配备兼职副会长和专职秘书长,原镇计划生育协会机构和职能不变,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变。村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继续由村主要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会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秘书长由村卫生计生专干担任。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中旬)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宣传整合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工作步骤和政策口径,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正确引导、形成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下旬)
  同步实施镇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成立镇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稳步实施整合工作,确保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整合到位、单位挂牌到位、统一管理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下旬)
  整合相关资料(包括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整合名单、整合工作总结等),并上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办、卫生院、人社所、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优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优化整合工作。
  (二)严肃纪律,稳步推进。要严格执行有关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单位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在优化整合期间,严禁散布谣言,杜绝随意表态许愿,严防资产流失。镇财政所、审记所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失职渎职、监管缺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坏社会影响,阻碍优化整合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格问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改革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是必须长久坚持的国策,大力宣传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宣传优化整合基层卫生计生机构的重要意义,形成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孙镇卫生计生机构优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小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颖颖 宣传委员
  刘倩倩 副镇长

  成  员:吴 燕 财政所所长
  马  凯 人社所所长
  张庆水 审计所所长
  王永生 计生办主任
  曹永刚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王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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