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14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基层[2015]2号
2015年1月15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现将《河北省执行中央2014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执行中央2014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的项目考核要求和培训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通过培训,掌握内科、儿科常见疾病的诊疗方法和急危重病(症)的早期识别及其初步处理,提高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内、儿科常见病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县(市、区)卫生局长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人数
(一)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骨干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每个村卫生室培训乡村医生1名;每个县(市、区)卫生局培训管理人员1名。
(二)培训时间。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时间为102天,其中,15天集中学习,采取视频教学方式进行。87天临床实践,采取分批、分期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为5天,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时间为5天,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托乡镇卫生院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统一组织培训,采取视频教学方式。
县(市、区)卫生局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为7天,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项目培训工作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
(三)培训人数。全省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1961人, 管理人员1961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64513人;县(市、区)卫生局管理人员172人。
三、培训内容(不含药剂)
(一)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主要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诊疗方法和急危重病(症)的早期识别及其初步处理。掌握儿童常见病的临床特点、诊断依据、处理原则,掌握病情轻重程度评估及急危重(症)的识别和初步处理。
(二)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安全、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三)村卫生室人员人员培训。重点掌握农村常见内儿科症状、体征的诊断和简单处理,掌握农村常见内儿科急危重病(症)早期处理和及时转运。
(四)县(市、区)卫生局长管理。重点开展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农村基层规范化管理,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培训组织实施及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开展监督评估,并负责县(市、区)卫生局管理人员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
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负责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并对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项目培训进行指导、检查。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2183.28万元,根据承办层级安排补助资金。
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102天,其中理论培训15天,其视频教学部分按每人每天20元安排,全省1961人计58.83万元拨付到各设区市;视频教学以外部分按每人每天20元安排,全省1961人计58.83万元拨付到各县。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临床实践87天,每人每天40元,全省1961人计682.47万元拨付到各县。
乡村医生培训5天,其中理论培训3天,以视频教学为主要形式,按每人每天40元安排,全省64513人计774.17万元拨付到各设区市;实际操作培训2天,按每人每天40元安排,全省64513人计516.09万元拨付到各县。
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5天,每人每天80元,全省1961人计78.44万元拨付到各设区市。
县(市)卫生局管理人员培训7天,每人每天120元,全省172人,计14.45万元由省卫计委组织实施。
六、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估
(一)考核评估目标。通过加强对培训的考核评估,保证培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
(二)考核评估内容。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的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培训对象的合理性、培训效果等。
(三)考核评估所需的信息收集。考核评估所需收集的信息包括:培训通知、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培训对象、培训资料或教材、学员名录、培训班照片、培训总结报告等。
(四)考核评估的组织。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全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的监督指导,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在项目结束后向省卫生计生委报送培训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