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桂地办〔2007〕2号)
自治区卫生厅,盐务管理局、水利厅、农业厅: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19号)精神,为迎接中期考核评估,指导各地区切实加强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广西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中期考核评估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75号)以及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疾控[2007]119号)。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一)考评、了解各市、县落实《规划》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二)为迎接国家中期考核评估做好准备。
(三)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
二、考评范围
1、碘缺乏病:全区各市县。
2、地方性氟中毒:
(1)饮水型: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浦北县、灵山县
桂林市:资源县、平乐县、恭城县
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
梧州市:岑溪市
北海市:合浦县
柳州市:融水县
玉林市:博白县
(2)燃煤型:河池市:罗城县
来宾市:合山市
三、考评内容与方法
各市、县依照本方案制定考评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并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自治区。根据自查情况,自治区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抽取部分市县进行考评复核。
(一)碘缺乏病
1、资料准备。包括:
(1)相关文件:上级或本级政府、卫生、盐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
(2)人员培训资料。
(3)历年监测资料:2004~2007年碘盐监测资料、2002年、2005年碘缺乏病监测资料等。
(4)检查督导资料:开展碘缺乏病督导工作的方案、总结报告等。
(5)部门协作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通报资料等。
(6)宣传资料:每年“5.15”碘缺乏病宣传日宣传资料及总结等。
2、填写相关表格。各市必须于8月15日前汇总辖区各县数据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
(1)县级卫生部门填写表1、2、5、9、10。
(2)市级卫生部门填写表1、2、5、9、10,并将辖区各县上报数据汇总后填写表11。
(3)表6、7、8由盐业部门填报。
(4)表3、4为学生和家庭主妇健康教育现况调查表,各县组织五年级小学生和家庭主妇完成问卷后将得分情况统计后填入表10。
3、现场调查
(1)卫生部门: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乡,每个乡调查1所乡中心小学,每个小学抽查50名8-10岁学生的甲肿率及30人尿碘,另对30名五年级学生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在同一地区,入户调查10户食用盐及家庭主妇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重点为食用碘盐知识与行为)的认知情况。
(2)盐业部门:负责调查碘盐生产加工单位的环境条件、工艺流程(自动化程度)、仓储条件、质量标准、质量监管、碘盐均匀度(含碘变异系数)及宣传工作等。每个省(区、市)随机检查1个碘盐生产加工厂(无生产加工厂时改查分装批发站),2个碘盐分装批发站,查看2004年以来有关资料。每个县随机抽查5家食盐销售点,重点查看食盐种类、销售碘盐常识和是否持证销售等。
4、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1)碘盐合格率:> 90%;
(2)甲状腺检查:8~10岁在校学生甲肿率
--触诊法 < 5% (本次自查要求< 10% )
--B 超法 < 5% (本次自查要求< 10% )
(3)生化指标(尿碘)
--8~10岁在校学生尿碘 ≥ 100ug/L
--小于20 ug/L 的样品数 < 10%。
(二)地方性氟中毒
1、资料准备。
(1)相关文件:上级或本级政府、卫生、盐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
(2)人员培训资料。
(3)历年监测资料。
(4)检查督导资料: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督导工作的方案、总结报告等。
(5)部门协作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通报资料等。
2、填报数据。各市必须于8月15日前汇总辖区各县数据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
(1)市、县级卫生部门填报表12、13、14。
(2)表15为地方性氟中毒健康教育调查问卷,各县将调查者得分统计后报市级。
3、现场调查
(1)燃煤型地方性氟中毒综合防治工作情况。在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调查了解燃煤型地氟病的综合防治进展情况。
农业部门:总结2004年以来政府投入、改炉改灶数量、健康教育和已完成改炉灶工作的后期管理等情况。每个县抽查2个乡,每个乡抽查1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逐级查看已改炉灶的质量、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卫生部门:对上述抽查的居民户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2)饮水型地氟病防治工作现场调查。每个病区县调查了解改水降氟、降砷工程的进展情况。
水利部门:总结2004年以来的政府投入、改水工程数量及受益人口数,改水工程使用、管理及水质等情况。每个县抽查3所改水工程(若改水工程数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重点查看改水工程质量和使用等情况。
卫生部门:对改水工程所在村的小学5年级学生30人和10户居民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四、市级督导检查、自治区级抽查复核
1、各县(区)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调查数据及自查报告逐级上报。
2、各市卫生、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派专员到现场指导、督导辖区县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汇总各县的数据上报自治区。
3、各市、县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抽查1~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区)进行复核。自治区督导组及时向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督导意见,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
考核评估方案的附件表1~表15请从以下网址下载:
www.gxws.gov.cn或www.gxc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