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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7-21

发文字号

闽卫科教函[2015]3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7-21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闽卫科教函[2015]335号

2015年7月21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经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就下达2015年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创新课题。资助项目50项(含软科学项目10项),由省财政资助340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54项,其中:厦门市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21项(含软科学项目2项),经费由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其余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青年科研课题。资助项目110项,由省财政资助300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59项,其中:厦门市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20项,经费由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其余立项建议单位资助项目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资助项目28项,由省财政资助50万元。其中:厦门市资助项目3项,经费由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科计[2007]86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并为各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预期任务。我委将把各单位项目执行、结题的情况与下一轮科研项目申报额度、立项数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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