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世达食品有限公司在桂冠香肠产品中添加亚硝酸钠的行为是否违法请示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8-06-04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食生函[2018]9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6-04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世达食品有限公司在桂冠香肠产品中添加亚硝酸钠的行为是否违法请示的复函

沪食药监食生函[2018]94号

2018年6月4日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海世达食品有限公司在桂冠香肠产品中添加亚硝酸钠的行为是否违法的请示》(闵市监[2018]4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剂,来函中关于上海世达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在其产品桂冠香肠产品中使用亚硝酸钠的问题,请你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桂冠香肠产品生产主要原料、工艺等情况,确定桂冠香肠产品在GB2760-2014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归类,根据归类情况,通过GB2760-2014附录A来判断是否可以添加亚硝酸钠。

  特此函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