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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2-11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7]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晋城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2-11

颁发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晋市政办[2017]9号

2017年2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中央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工作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加快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由竞争关系变成协作关系,最终形成利益、责任和发展共同体,着力改变目前重城市轻农村、重治疗轻预防医疗卫生服务格局,重点解决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结构失调,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实现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打造“健康晋城”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改革现有县乡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有机整合,改变传统县乡村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组建以独立法人为核心的紧密型医疗集团,实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盘活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发挥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激发县乡医疗机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足问题,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同时为乡镇卫生院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县乡村互动的发展格局,促进县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医疗机构,改革管理体制。医疗集团实行县(市)、乡一体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科学合理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1.组建医疗集团。各县(市)将辖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含撤并乡镇后保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为紧密型法人实体的医疗集团,医疗集团总院长为法定代表人,医疗集团所属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不再设法人。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可增挂或更名为“XXX县医疗集团XXX分院”名称。2.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各县(市)政府县(市)长担任,分管副县(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公立医院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计生局局长兼任,承办管委会的日常工作。3.成立医疗集团理事会和监事会。集团理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本集团职工代表和社会相关人士组成。集团理事会作为医疗集团的决策和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医疗集团章程开展工作,接受公立医院管委会的监管和社会监督;监事会由医疗集团纪检、审计、和职工代表等组成,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产生。4.加强医疗集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医疗集团党的建设,书记一般由医疗集团总院长兼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二)明确职责定位,做到权责统一。各县(市)医疗集团承担原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全部职能及县人民政府的指令性任务。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医疗集团对所属医疗机构实行“六统一”运行管理模式。即:1.行政统一管理。充分落实医疗集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选人用人、机构设置、收入分配由医疗集团自行决定。2.人员统一管理。按照医疗集团人员编制实行总额控制的原则,在不突破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由医疗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原有人员按人事规定管理,新进人员由医疗集团自主招聘。3.资金统一管理。医疗集团对县乡两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财政投入资金由医疗集团统一使用,诊疗设备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调配使用。4.业务统一管理。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临床路径管理、特色分院建设规划等统一制定、筹划和实施。5.绩效统一考核。医疗集团对各分院和内部职工实行统一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薪酬。6.药品统一采购。医疗集团编制统一用药目录,对药品(耗材)实行统一采供。
  公立医院管委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疗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医疗集团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决策。
  医疗集团理事会负责本集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事项。医疗集团理事会下设管理层,由医疗集团总院长和各分院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医疗集团部门和各分院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医疗集团副职由医疗集团院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
  医疗集团监事会负责对本集团财务检查,对理事、行政班子履职情况、医院集团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县(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行业监管,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医疗集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人头经费、人才培养、公共卫生经费等加大投入。对陵川、沁水等贫困县域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政策倾斜。
  (二)创新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对符合条件的所有病种实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并落实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试点实施签约居民住院医保总额管理,探索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保总额管理制度,实行“总额控制、结余留用”。
  (三)破除人事编制瓶颈。逐步取消医疗集团行政级别和领导职数,打破公立医院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切实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内在活力。深化医疗集团编制改革,医疗集团可根据发展需要,积极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和人才交流培养工作。集团内人员人事关系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探索建立适合总院和分院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
  (四)实施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体现公益性的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标准,突出基层群众是否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是否得到了提升、是否盘活了有限的医疗资源并打破了基层医护人员匮乏的局面。医疗集团则要探索建立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五)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充分借力“智慧医疗”,整合现有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将县域内远程会诊系统、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医保管理系统、药品配送系统、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等融入医疗集团,确保集团内信息统一管理、互联互通,为一体化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集团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现有检查检验设施,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消毒中心,提升服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晋城”的重要举措,也是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医疗集团的管理职责,推动集团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卫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监督其公益属性不变,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宗旨不变;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对医疗集团的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设备购置使用等的监管,强化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财政部门要改革补助方式,按照补助项目不减少,补助水平不降低的原则,以现行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数核拨工资和事业经费;对于医院集团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以“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或“专项补助”方式核补。政府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疗集团的建设。
  (三)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各县(市)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方案。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改革成效适时进行整体评估,并纳入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严格奖惩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明确时限,强力推进。按照省、市要求和2017年1月12日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到2017年2月底,高平市、阳城县要率先在全市健全和完善县、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它县要在认真借鉴高平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一体化改革工作。力争在2017年2月完成机构、人员、财产物资的调查摸底工作,一体化实施方案、医疗集团章程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2017年3月正式挂牌运行。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在实施过程中,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为群众带来的好处,宣传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让患者得到的实惠,让广大群众都能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实现就近就医、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降低费用的改革目标。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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