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9-08-17

发文字号

新环监函[2009]3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17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正文内容


关于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批复

新环监函[2009]368号

2009年8月17日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关于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能够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已具备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的条件,同意工程投入试生产。

  二、在试运行期间要加强环保设施的调试和管理, 保障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污染物排放口应进行规范化设置,污染物排放执行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核定的标准。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试生产稳定后,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向我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