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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4

发文字号

庄政办发[2017]6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庄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8-24

颁发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政办发[2017]65号

2017年8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6]91号)和大连市中医药会议精神,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以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为重点,以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运用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方法,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为建设“健康庄河”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公立中医类住院床位数达到550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50人;建设2-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治未病”、中医医疗、中医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防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培育建成1-2个以中医药为载体的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建成3个省级以上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 打造5-10个中医药健康服务品牌,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为“健康庄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对我市唯一一家政府办中医医院实施改扩建工程,床位增加至500张,争创三级中医医院。到2020年,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全部设置中医科室,在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在基本医疗、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创建2-3个大连市中医特色专科,培育出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成立功能齐全、技术规范、环境一流的中医特色康复中心。鼓励和引导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进中医药家庭签约服务,促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家庭。(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3.促进中医药多元化发展。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预留空间,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内部中医药制剂的研制和使用,探索开展中医药制剂在全市中医药机构调剂使用工作,鼓励院内中药制剂向专利产品转化,提高产品质量。(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
  4.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以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在以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内部,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智慧医疗平台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经信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发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应设置“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治未病”门诊。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力量联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养生会所、温泉、按摩店等服务机构培育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针灸、推拿、拔罐、穴位敷贴以及药浴等个性化服务。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集团和连锁机构。(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鼓励开发有中药成分、有养生保健功效、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鼓励开发按摩、热导、洗浴等器材。形成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牌。(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集医疗与养老于一体的九洲世纪医院、豪利老年病医院等医养结合体建设,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的合作模式,为养老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建立绿色就诊通道,方便老年人就医。规划庄河康养产业园区,招商和引进一批医养结合优势资源,融合中医药协同发展,拉伸健康产业和中医药产业链条。(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
  (四)推动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
  以我市北部山区农家游和温泉产业为出发点,规划3-4条旅游线路,将中医药博物馆、标本馆、科普基地、中药动植物园、药膳、中医养生体验区等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植入旅游景区景点,促进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保健品的开发生产,形成品牌产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局)
  (五)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发展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开展中医药传承和保护,全面开展对中医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摸清我市中药资源的数量和品种,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规范化种植养殖。培育“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新型中药种养殖、研发、销售体系,建立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加工基地,促进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责任部门: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
  (七)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打造一批具有庄河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卫生计生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我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进行督查指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89706217),市卫生计生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政府设立中医药专项补助经费,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机,适时合理确定和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落实中医药在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
  (三)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加强对中医药机构和人员、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滥以中医药名义制售贩卖假劣药品、开展不法服务等行为,净化中医医疗市场,加大非法中医医疗广告打击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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