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5-21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09]4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5-21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卫疾字[2009]443号

2009年5月21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导全区有序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自治区卫生厅依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等3个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自治区疾控中心相关专家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技术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厅疾控处联系。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技术方案(试行)

  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型甲型H1N1 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飞沫和接触传播。发病率高,死亡率低(0.1%-1%)。目前,甲型H1N1 流感疫情已在全球较大范围内传播 。我国已将甲型H1N1 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甲型H1NI 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I 流感的发生,根据甲型H1N1 流感流行病学的特点,特制定本防控工作技术方案。

  一、传染源
  甲型H1N1流感病人为主要传染源。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

  二、主要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

  三、潜伏期
  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1~4天。

  四、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腋温≥37.5℃)、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加重。

  五、病例诊断
  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是防控与治疗的关键。
  (一)疑似病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
  1.发病前7天内与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在无有效防护的条件下照顾患者,与患者共同居住、暴露于同一环境,或直接接触患者的气道分泌物或体液),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2.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国家或地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3.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
  (二)确诊病例
  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
  1.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real-time RT-PCR和RT-PCR)。
  2.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
  3.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六、临床分类处理原则
  1.疑似病例:安排单间病室隔离观察,不可多人同室。同时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及早给予奥司他韦治疗。
  2.确诊病例:由定点医院收治。收入甲型H1N1流感病房,可多人同室。给予奥司他韦治疗。

  七、发现疑似病例
  为及时发现、诊断和报告甲型H1N1 流感病例和暴发,以便及时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加强病例管理和救治,适时、适度启动必要的人群和社会干预措施,以达到减缓疫情播散速度或控制疫情的目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一)医疗机构门诊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设立的发热门诊是发现疑似病例的主要渠道。对发现的疑似病例按照规定程序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护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医疗人员和护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二)开展全年季节性流感监测
  在我区有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呼市医院、包头市第二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林县医院六个流感检测稍点医院。通过开展全年甲型H1N1 流感监测,对有流感样症状者及时监测可发现疑似病例。采送样按照第五部分采样有关要求执行,并做好个人防护。
  各哨点医院要加强门急诊ILI 和门急诊就诊总数,及时按周报告。自治区疾控中心要每周分析监测数据,重点分析流感样病例的比例、病毒分离阳性率、监测工作完成及时性等指标,通过分析,及时观察、评估流感活动的异常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哨点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自治区卫生厅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各监测哨点医院,在原方案要求每周采集门急诊ILI病例的呼吸道标本5-15 份基础上,增加到20-30 份。
  (三)病例的报告时限及程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流感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于2 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要每日及时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数据,并对病例特征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隔离等措施。

  八、病例的转运和隔离
  (一)病例转运
  1.基本要求
  (1)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
  (2)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采取洗消措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2.具体要求
  (1)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医务人员、司机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N95)和防护眼镜。
  (2)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3)非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4)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5)转运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3.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全套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口罩和手套→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返回→车辆及设备消毒→人员防护消毒。
  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2)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穿工作服→戴防护口罩→戴工作帽→戴防护眼镜→穿隔离衣→戴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摘工作帽→摘防护眼镜→摘防护口罩→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脱工作服。
  (3)医务人员、司机清洁消毒:手消毒→淋浴→换干净衣服。
  (4)救护车清洁消毒:关闭门窗→2%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封闭1小时。
  (二)病例的隔离
  1.隔离原则
  对甲型H1N1 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甲型H1N1 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分开安置,并进行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以置于多人房间,不设陪护。患者的活动应当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进行。与患者相关的诊疗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
  2.隔离措施
  患者应安置在具备有效通风条件(至少每5 分钟空气交换1 次)的隔离病房内。有条件的,可安置在负压病房内进行隔离。条件不允许时,可以将确诊病例置于同一房间,床间距>1 米。
  病房内应设有专用的卫生间、洗手池,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放置免触式医疗废物容器及利器盒。尽量减少患者携带个人物品,餐具、杯子等日用品应置于患者伸手可及之处。尽量减少人员出入隔离病房。
  房门应设立明确的标识并随时保持关闭,门口放置速干手消毒剂、专用工作车或工作台,放置有盖容器,收集需要消毒的物品及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设备、器械(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实行专人专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机构区域隔离
  将整个病区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等,污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等。
  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各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
  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专用通道。
  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整个病区应当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不能逆流。
  (四)标准预防
  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被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接触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质,或者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患者。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手的清洁与消毒是切断接触传播的重要措施,手的清洁与消毒应当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2)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3)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污染时,应戴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灭菌措施。
  (五)医务人员的防护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
  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
  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
  适用于进入甲型H1N1 流感留观室、甲型H1N1 流感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甲型H1N1 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4.三级防护
  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
  可引发气溶胶的操作包括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 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除二级防护外,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六)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1.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2.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七)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2.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防护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
  3.沐浴、更衣→离开清洁区。
  (八)注意事项
  1.医用防护口罩可以持续应用6 小时-8 小时,遇污染或潮湿,应及时更换。
  2.离开隔离区前应对佩戴的眼镜进行消毒。
  3.医务人员接触多个同类传染病患者时,隔离衣或防护服可连续应用。
  4.接触疑似患者,隔离衣或防护服应在接触每个患者之间进行更换。
  5.隔离衣或防护服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6.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应进行面部密合性试验。
  7.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每日监测体温两次,体温超过37.5℃及时就诊。

  九、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资料报告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应尽快将病例转运至当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尽快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4 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表(附表1),由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平台上的“甲型H1N1 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并根据病人的病情进展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入,随时更新个案调查表。
  (二)相关资料报告
  在做好病例个案调查的同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收集病例的临床资料,包括病程记录、医嘱单、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连同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一起,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cdchb@chinacdc.cn)。
  根据患者的病情进展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随时将更新的调查结果和资料上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同时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建议。

  十、标本采集和运送
  (一)标本采集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病例的呼吸道标本,并填写疑似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标本采样单(附表2)。呼吸道标本包括鼻拭子、咽拭子、鼻腔吸取物、鼻腔冲洗液等,以及急性期(病后1 周内)和恢复期血清(病后3-4 周)标本,实施气管插管的病人也应收集气管吸取物。标本应使用头部为合成纤维的拭子(例如,聚酯纤维),用铝或塑料做柄,不推荐棉拭子和木柄。标本采集管应包含3毫升病毒采样液(含有蛋白质稳定剂,阻止细菌和真菌生长的抗生素,缓冲液)。采集好的标本立即用冰块或冰排保存或置于4 ℃(冰箱)。
  (二)标本运送
  疑似甲型H1N1感染病例标本用UN2814包装运输,并填写疑似甲型H1N1感染病例标本送检单(附表3),及时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甲型H1N1 流感病毒的病原学检测。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甲型H1N1 流感病毒阳性的,应尽快将原始标本和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复核、确认。

  十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管理
  (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甲型H1N1 流感的传染期是自病人出现症状前1 天至发病后7 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 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
  (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及追踪
  各地卫生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病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可通知有关地区协助追查;涉及外籍的密切接触者,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外事部门报告并向自治区卫生厅通报。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
  1.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2. 医学观察期间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 天结束。
  3.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甲型H1N1 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4.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同居所的人员不得外出,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
  5.医学观察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对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访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详细记录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对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还应注意了解有无其他病症。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每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6.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排除甲型H1N1 流感,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解除医学观察。
  7.医学观察期满,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并由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十二、实验室检测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盟市流感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应做好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  
  PCR原理的核酸检测方法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诊断方法,在突发传染病应急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1.用real-time RT-PCR的方法检测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引物和探针序列为美国CDC设计),此实验用于检测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呼吸道样本, 因此,应使用real-time RT-PCR的方法,建议首先筛选甲型流感病毒并排除季节性流感病毒和H5N1禽流感病毒,自治区疾控中心按照国家《real-time RT-PCR方法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操作规程》执行。
  2.用RT-PCR的方法检测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引物序列为国家流感中心设计),
  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 RT-PCR的方法检测新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执行。
  (二)病毒分离鉴定  
  可采用鸡胚和/或MDCK细胞进行流感病毒分离。自治区疾控中心收到标本后24h内进行病毒接种。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
  1.实验室级别及个人防护
  (1)对采集自属于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疑似病例的患者的临床标本进行的诊断性实验工作,在BSL-2实验室内进行。所有样本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BSC)内进行。遵循生物安全三级个人防护。
  (2)对采集自属于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疑似病例的患者的临床标本进行的病毒分离培养工作,应在BSL-3实验室内进行,并遵循生物安全三级个人防护。
  2.健康监测
  (1)所有人员均应自测发热及其他症状。
  (2)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症状包括咳嗽、咽喉痛、呕吐、腹泻、头痛、流涕和肌肉疼痛。如有不适,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如有人员在无防护情况下暴露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临床标本或活病毒,应考虑在暴露后的两天内使用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进行抗病毒药物预防。

  十三、消毒
  (一)消毒范围与对象
  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应由公共卫生医师根据有关指征确定。应包括被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患者尸体等。一般不必对室外环境开展大面积消毒。
  (二)消毒方法
  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消毒剂。
  1.室内空气
  病家、公共场所、学校、交通工具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措施,每日通风2~3 次,每次不少于30min。医疗机构还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消毒。不必采用喷洒消毒剂的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2.地面、墙壁
  选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200mg/L~4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地面和墙壁进行喷雾消毒或表面擦拭。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min。
  3.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可煮沸消毒10min,或用有效氯为25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min,或阳光下暴晒半天以上。
  4.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等最好用固定容器盛放,稀薄的排泄物、呕吐物,每1000mL 可加漂白粉50g 或含有效氯20000mg/L 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h。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溴)10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15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被排泄物、呕吐物等污染的地面,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60min 后清理。
  5.餐(饮)具
  首选煮沸消毒10min,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min 后,再用清水洗净。
  6.诊疗用品、家用物品、家具
  可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200mg/L-4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作用10min 后清水擦拭干净。
  7.手的消毒
  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也可用0.5% 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 000 mg/L)或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 min~3 min。或使用0.2% 过氧乙酸棉球、纱布块擦拭。
  8.病人尸体
  对病人的尸体用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后尽快火化。
  9.运输工具
  可用有效氯为200mg/L-4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15min。也可用0.5%的洗必泰或0.2%的季铵盐消毒液擦拭座椅、桌面、舱室内壁,拖擦地面。
  10.垃圾
  可喷洒1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至表面湿润保持4h 以上。
  (三)消毒措施
  1.随时消毒
  随时消毒是指对患者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及时进行的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甲型H1N 流感专门病区、留观病房、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及可能被污染的各种场所应做好随时消毒。随时消毒特别要注意下列物品和场所:分泌物或排泄物及其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诊疗用品、生活用具、衣服、被褥、生活污水、污物等。医护人员和陪护应按照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迅速将病人转移到机舱或车箱后部,其他乘客应距其3 排座椅的距离。患者、乘务人员和乘客应立即带上医用防护口罩。患者最好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或密闭容器,到达目的地后由专门的消毒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包括患者和隐性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应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终末消毒特别要注意病家、发生疫情的公共场所和学校、乘载患者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患者病房的消毒。消毒的对象包括:地面、墙壁,桌、椅等家具表面,门把手,玩具、患者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及相关诊疗用品等,患者排泄物、呕吐物、污染物品及卫生间等。
  患者死亡时,应当对尸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 mg /L 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3.预防性消毒
  指没有病例发生的情况下,在家庭、公共场所、学校、交通工具和医院开展的相关消毒活动。
  公共场所和学校应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设置洗手设施或者手消毒剂。
  个人应注意勤洗手、洗澡,勤换洗衣物,勤晾晒被褥。有客来访后,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
  甲型H1N1 流感流行地区,医疗机构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的要求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居民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多拥挤场所,公共场所和学校根据疾病流行情况和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关闭或停课措施,没有关闭的公共场所和学校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可对门把手、电梯扶手、收银台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定期进行消毒。
  未乘载甲型H1N1 流感患者的交通工具只需常规做好保洁工作。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