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召开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16

颁发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

正文内容


关于召开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的通知

2009年11月16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蔓延,我省学校疫情也呈现出病例数骤增态势,339所大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出现疫情,还有1例经抢救无效死亡,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积极防范今冬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可能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暴发流行,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培训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通报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部署下一阶段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请专家针对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二、时间:2009年11月18日9:00。

  三、地点:
  主会场:省教育考试院视频会议室
  分会场: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视频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韩俊兰,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驻石各高校校医院院长(石家庄市属高校在石家庄市分会场参加培训)。
  分会场参加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处)室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驻地各高校校医院院长,部分中小学校医。

  五、会议报名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1月17日12: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的驻石各高校直接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联系人:崔玉伟,联系电话:0311-66005200(兼传真)。

  六、其他事宜
  1、主会场和各设区市分会场于11月17 日下午3:00时进行设备调试工作。请各市按照附件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设区市教育局协调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做好会场安排工作,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3.请各市教育局注意留存视频培训资料,并于11月20日前,利用视频培训资料,做好各中小学校校医和主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要求做到不落一所学校,规范防控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