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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准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09

发文字号

渝卫办医发[2015]7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09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准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

渝卫办医发[2015]76号

2015年3月9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委托重庆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机构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基因扩增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审核检查,经我委审定,准予下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的临床应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市肿瘤医院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綦江区人民医院
  奉节县人民医院
  南桐矿区总医院
  重庆迪安圣莱宝医学检验所

  望获得准入的以上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并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疗政发[2010]194号)、《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更好的服务临床。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展相关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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