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3-17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人函[201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3-17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黑食药监人函[2014]2号

2014年3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45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4年度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已取得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中,已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本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达到规定要求,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培训并办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合格证书。

  二、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合格证书是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动员应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视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外药学、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中心(道里区河广街41号)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培训中心网站(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INSWGIZLVMMYGG5C/)。

  联系人:徐涛、刘会佳,电话:0451-84822499。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