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7-16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市[2004]8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16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赣食药监市[2004]84号

2004年7月16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打击非法收购药品一直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并且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非法收购药品问题依然存在,如张贴和传播非法收购药品“广告”和“信息”,交易非法收购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净化药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现根据国家局《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320号)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立即行动,对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和交易双方进行彻底清查,切断药品收购渠道,追踪非法收购药品流向,彻底捣毁其集散点,各地要在以往打击非法收购药品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快打击和遏制非法购销药品行为。

  二、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其收购或销售(包括变相收购或销售)非法收购药品的,除按规定查处其销售假劣药品外,还要视情况及情节,取消其申请GSP认证或其已通过GSP认证的资格,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资格。

  三、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收购或使用非法收购药品的医疗机构,除按规定查处其使用假劣药品外,如情节严重,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撤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作用,有效堵截非法收购药品的分流渠道,杜绝药品流向农村及偏远地区。

  五、各级食药监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公安、卫生、社保、工商、城管、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药品的违法行为。

  六、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对社会各方面的宣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既要严禁向非法收购者提供药品,又要联合社保,减小用药漏洞。及时铲除各类非法收购药品的“广告”和“信息”。

  为取得近期整治效果,并为今后长期监管积累经验,国家局决定于今年7月20日至8月1日期间在全国采取统一行动,一是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医院内外、社区周围、车站码头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二是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药品的交易场所;三是重点打击和铲除非法张贴和传播收购药品“广告”和“信息”行为。在统一行动中,各市、县食药监机构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及时研究和总结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和新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于今年8月10前报省局市场处。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