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龙新政办[2009]222号
2009年9月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将区教育局、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罗区教育局、新罗区卫生局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
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园)长负总责,并按照《新罗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本意见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
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结合实际,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加强教职员工防控培训,确保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作
程序。
四、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后,应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主要包括:
1、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落实防控措施。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2、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新罗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规定执行,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如为疑似病人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治疗,期间不得返校。
3、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4、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校医务室或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应提供必要条件,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各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本意见要求,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
2、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教育局。
3、在学生军训开始前,参训学校应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
4、施训单位要为受训学生提供整洁、通风的住宿条件,合理安排每间宿舍的入住密度,经常开窗通风,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
5、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随训医务人员要具体督促落实每日晨午检工作,对学生晨午检日志进行检查,对缺勤的师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
6、在施训期间,要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受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基地,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军训基地,确有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医务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进行严格登记后方可进入,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输入。
7、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六、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措施联动机制。
1、加强信息沟通,区教育、卫生等部门之间、各教育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必须指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各学校、托幼机构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新罗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依据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3、区卫生局要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学校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一旦发现学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并指导学校采取有关应急防控措施。
七、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及家长的沟通工作。
1、区教育局、卫生局应积极配合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做好媒体沟通工作,教育群众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
2、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八、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尤其应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九、为降低因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减少甲型H1N1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应在加大宣传的同时,按照卫生部2005发布的《中国流行性感冒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专家评估意见,会同区教育局适时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其中,9月份要组织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
十、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应及时联合对辖区内每所学校、托幼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必须的物资、经费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