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的通知
虞政办发[2015]15号
2015年1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2年“新昌铬超标胶囊事件”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胶囊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但今年以来,各地媒体时有外地查获的非法生产使用的空心胶囊涉及新昌县的报道,1月11日、12日,《新华每日电讯》、《北京青年报》分别刊出《“毒胶囊”重出江湖,作案手段更隐蔽》、《济南警方查扣500余万粒“毒胶囊”》等涉及新昌县的有关报道。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均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加强监管,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4号)和绍兴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严防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地毯式挖排,以打击非法生产窝点和地下经营网络为主要内容,彻底取缔地下生产黑窝点,彻底摧毁地下经营网络。进一步强化空心胶囊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胶囊生产销售人员排查。对全区从事过胶囊生产销售现已转行人员进行摸排调查和登记,重点调查近五年来特别是“4.15”胶囊事件发生前,从事无证生产销售胶囊被取缔或因违法生产被吊销执照企业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去向情况,防止该类人员再次从事非法生产销售胶囊的行为。
(二)开展重点地区三相电使用情况摸排。为确保非法生产无藏身之地,对全区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所有三相电用户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调查三相电用户、用电量、高负荷用电、异常用电等情况,从中发现非法生产线索。
(三)开展交通运输托运行业调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托运市场管控,规范托运行业经营行为,全面调查空心胶囊托运登记情况,及时掌控胶囊地下流通渠道。推行胶囊托运对象实名登记制度和台账制度。在重点地区托运部安装监控设备,对托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四)开展违法生产销售胶囊线索摸排。对近年来查处的各类违法生产销售胶囊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摸排相关线索并深挖严查,坚决追查到底。重点围绕其他地区发现的新昌籍人员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案件和其他地区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中使用新昌胶囊的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摸排和跟踪关注,一旦查获线索,一律严厉打击。
(五)强化线索举报重奖制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胶囊的举报奖励力度及奖励方法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举报奖励方法的专项宣传,震慑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举报积极性。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员队伍,加强情报收集,提高情报工作效能。
(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梳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制度和办法(如加强出租房管理、三相电排查分析报告等),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至2月12日。
四、工作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区域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动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区政府成立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府办、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局、区邮政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力。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公安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案件查处。
(三)加强宣传,倡导诚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群众充分了解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行为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诚信、重诚信,守信为荣、失信为耻”宣传活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诚信经营。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互通信息,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上报、发布信息。要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要做好专项整治总结,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连同专项整治行动报表(见附件)于2月13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