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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11

发文字号

苏安监[2011]1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8-11

颁发部门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苏安监[2011]150号

2011年8月11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参照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协调制度。

  附件: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4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苏编办发[2011]4号)精神,建立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安监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4个部门(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安监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省安监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以及省疾控中心、省安科院分管负责人各1名组成(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部门(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部门(单位),由负责部门(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部门(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王向明
  省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赵启凤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胡晓抒
  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励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爱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
  赵启凤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办公室成员:
  曹永荣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唐月明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副处长
  葛 均
  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
  陈敏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方 健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朱宝立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洪令
  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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