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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06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11月6日

  各市和义乌市卫生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285 号)等文件规定,为了认真做好我省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共设11个市考点和1 个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名信息管理
  1.报名时间:自2007年11月10日起,各卫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考生报名工作须在2007年12月20日前完成。
  2.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07年11月1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3.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4.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
  5.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
  6.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三)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各市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
  (四)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领取)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省直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地址:杭州市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人事处,联系人:张明洋、戴雅琴,联系电话:0571-87692668,87692761。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1);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报名点经办人员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七)准考证制发工作
  自2008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附件2),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2008年4月20日前向各考区发放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附件3)。
  (八)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所报专业自愿选择订阅考试大纲等考试用书。
  (九)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和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否参加培训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考试范围及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一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二)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一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点2008年5月15日左右领卷,须严格按照《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附件4),与考区工作人员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
  (二)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按照全国卫生考办和省卫考办的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组织开展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点须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卫生考试的专业分类。
  (四)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附件5)、《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附件6)、《考试座位表》(附件7),分别用于标识考点、考试考场及座位。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考试座位表》。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考生考错专业试卷以及漏收考生试卷及答题卡的情况。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上报考区。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8)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五、其他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自2009年度起,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将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抓紧做好宣传工作。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其中,初级资格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40元由各考点直接汇款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鼓楼分理处,帐号:0200003209014445932;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10元汇款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省建行营业部业务经营部,帐号:330613500261289550307。汇款时,在用途档内注明收费单位: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七、考试考务管理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等要求执行。
  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3、《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签到表》

  4、 《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

  5、 《考试试室编排表》

  6、 《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

  7、 《考试座位表》

  8、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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