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控制艾滋病性传播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9月4日
各有关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推荐的《控制艾滋病性传播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办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控制艾滋病性传播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北京市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控制艾滋病性传播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工作优势,根据国家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推荐的工作方案内容,结合北京市艾滋病疫情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创新思路措施,努力破解艾滋病经性传播防控难题。
二、参加试点工作的示范区和单位
根据各区艾滋病流行特点和前期工作基础,在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和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综合干预
1.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综合干预
(1)开展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结合本市流行状况和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特点,各示范区(点)与男性性行为人群社会组织以艾滋病感染危害、安全套和润滑剂使用、知情交友等为主要内容,开发制作宣传材料。根据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亚人群(如公园型、酒吧型、浴池型、网络型等)行为特点,通过外展服务、同伴教育和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其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引导其树立忠诚、健康和安全意识。在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时,以感染者典型案例和故意传播案例为宣传教育素材,以生动鲜活事例提高警示教育的有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网站)、新媒体(交易平台、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广泛使用的信息平台,开展宣传教育。
(2)开展疫情形势分析。各区疾控中心参考《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操作手册(2017)》人群规模估计方法,采用“滚雪球”、网络招募、或应答驱动等抽样方法,每年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规模估计。定期了解男性性行为人群经常活动的场所,绘制人群活动场所分布图。每年定期收集、分析哨点监测(非哨点地区开展专项调查)、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性病门诊、医疗机构等性病检测数据,掌握北京市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情况及趋势。结合首次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不同检测机构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检测人数和抗体阳性人数,了解阳性检出率及同性性传播构成情况。深入开展定性访谈,了解该人群在本市的传播危险因素。综合分析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疫情、疫情特征及行为危险因素(包括新型毒品使用)等数据信息,分析研判疫情流行趋势,为进一步优化调整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3)加强检测与转介。医疗机构采取知情不拒绝的方式在泌尿外科、肛肠科、皮肤性病科、男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服务,并指定专人为筛查阳性者提供咨询转介等服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社会组织动员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及其性伴定期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进行转介。在前期示范区创新模式探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互联网+HIV尿液/干血斑匿名传递检测试点工作,加强后续咨询、转介、随访等服务,优化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在石景山区进一步探索促进尿液检测样本回寄激励机制,以解决目前尿检回收率低的问题。探索社会组织对检测阳性者的“绿色转诊通道”,进一步缩短确诊时间、减少失访、提高抗病毒治疗覆盖率。通过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本市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交友软件开展在线预约、结果查询和转介服务。市卫计委通过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北京市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搭建北京市艾滋病网络预约检测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交友软件开展在线预约、结果查询和转介服务。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时,要宣传预防艾滋病同性传播相关知识、动员性伴告知和性伴检测、开展警示性教育,并提供后续确证试验、抗病毒治疗等服务信息。
(4)开展外展服务和同伴教育。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社会组织动员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和业主参与防艾告知,在场所固定位置摆放宣传材料、安全套和润滑液、咨询联系卡、性病诊疗服务联系卡等,供场所人群随时索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场所外展活动,发放安全套、润滑剂及艾滋病性病宣传材料,宣讲知情交友,提供艾滋病性病咨询和检测信息。各区疾控中心和社会组织以目标人群推荐和自荐方式,从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中挑选和招募热心公益事业,沟通交流能力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亲和力,为人诚实正直的同伴教育员,组织和支持同伴教育员深入目标人群倡导安全性行为和知情交友,动员同伴接受检测。
(5)开展性病筛查和治疗。各区疾控中心和社会组织通过性病诊疗联系卡、新媒体软件、咨询服务、同伴教育等方式鼓励有高危性行为的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每3个月到性病门诊接受一次性病筛查。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艾滋病检测时,可采取知情不拒绝方式,提供梅毒等性病检测和咨询,并将检测发现的梅毒感染者和疑似性病症状者,及时转介到性病门诊。丰台区疾控中心探索由CBO开展梅毒筛查和阳性转介的工作模式。性病门诊应按照国家《性传播疾病临床治疗指南》,开展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6)开展暴露后预防用药。根据实际情况,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地坛医院)设置暴露后预防用药点,为求询者提供艾滋病暴露风险评估和HIV抗体检测服务,为符合暴露后预防用药标准的求询者(HIV抗体阴性、72小时内与HIV阳性人员或感染状况不明者发生了无保护插入性性行为)提供暴露后预防原理、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药物副反应等信息,告知随访要求,并确定用药方案。暴露后预防用药开始时间应在暴露后24小时内,最迟不晚于72小时内,用药时间为4周(28天),具体用药方案可参考《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中有关职业暴露预防用药内容。开展暴露后预防用药期间,医疗卫生机构对服药人员进行定期随访,提供服药依从性教育和药物副反应咨询,并分别于服药3个月和6个月后为服药人员检测HIV感染状态,判断药物预防的效果。对暴露后预防用药整个过程进行详细病例记录并上报。
2.青年学生健康教育与综合干预。
(1)强化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市区教委、共青团等部门全面贯彻《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以性道德、性责任、安全套使用、识别拒绝不安全性行为、识别拒绝新型毒品等内容为核心,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各示范区可借鉴丰台区创新工作模式探索经验,开展学校性教育师资培训,设立学校干预咨询室,解答青少年性和生殖健康相关问题,疏解青少年生活和情感压力。在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充分发挥家长、老师的作用,开设性和生理健康教育课程,结合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课堂等形式,鼓励家长与学校合作,开展性健康教育。各示范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专家、青少年志愿者作用,在大专院校开设性健康教育课程,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军训等是时间点,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和家庭观。
(2)持续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各示范区落实属地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市、区教委落实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并制定相关文件给予支持,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疾控中心、共青团制定本地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对策和措施。落实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时。市、区教委保证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高校入学教育不少于1课时且每学年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专题健康教育课时。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为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在新入学阶段安排防艾教育课时。
动员在校学生咨询检测。利用校园新媒体平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明确需要进行艾滋病检测的危险行为,告知高校周边免费检测点分布信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为寻求艾滋病检测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转介服务和心理支持。发动学生志愿者和学生社团参与防艾志愿工作,倡导在校学生和重点人群检测艾滋病。高校附近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可在学生求询者中探索筛选能力强、富有奉献精神的高校学生作为同伴教育员,支持其动员同伴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咨询检测。根据工作实际,鼓励疾控机构与高校合作,发挥校医院职能,建立校内咨询检测点或快检点。示范区重点高校继续探索开展HIV尿液传递检测、高等院校自助检测包发放/售卖等工作。
(二)加强传染源管理
1.落实“发现即治疗的一站式服务 ”及“绿色转诊通道”。优化初筛、确认、咨询、感染者随访、体检、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程序,以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为平台,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确认、咨询、随访和抗病毒治疗的“一站式服务”;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的“绿色转诊通道”;探索建立民间组织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的“绿色转诊通道”。
2.开展治疗监测、及时发现耐药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定点医疗机构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艾滋病咨询、诊断以及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成立抗病毒治疗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市病人诊断、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评估疗效、方案调整、处理严重机会性感染、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医务人员要及时、正确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减少因此而引起漏服、随意减量或停药等情况发生,对本人无法诊断和处理的不良反应要及时上报上级医生或专家组协助解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落实病人治疗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检测,并向患者解释检测内容及意义。
3.开展依从性教育、督导服药和感染者关怀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按时服药的重要性及漏服、随意停服药危害的宣传资料。初次发药时,医生应为每位患者开具含有疾病基本知识和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的健康教育处方。在每次随访时了解病人服药情况,并提供依从性支持建议。建立督导服药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严格实施。督导服药时需了解患者剩余药量、漏服次数、服药时间是否准确、有无不良反应等信息,协助解决影响服药依从性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克服心理障碍、增强控制病情的信心。对服药依从性较差的患者,为其指定服药督导人员,责任到人。在专业人员指导和监督下,鼓励非医疗人员(包括服药患者的家庭成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感染者同伴)参与、支持督导服药和感染者关怀等工作。注意非医疗人员不能代替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诊疗工作。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1.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淫乱、故意传播艾滋病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每年对本地涉嫌聚众淫乱的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对故意传播艾滋病的,加大打击力度。
2.清理网络色情淫秽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对发布、转发淫秽色情信息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3.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管理规定。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住宿、洗浴、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依法关停涉嫌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易传播艾滋病高危行为的活动场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防控职责落实到位
1.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示范区所在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工作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核年度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
2.明确部门和下级政府防控职责。由市防艾委印发控制经性传播试点工作方案,各示范区防艾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并印发本区控制经性传播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和下级政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在市、区两级防艾委横向工作协调的基础上,各区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的纵向管理,落实工作任务。
3.通报本地艾滋病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每季度由疾控机构分析本地艾滋病疫情,重点分析研判经性传播疫情,每半年由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汇总收集控制经性传播试点工作进展及艾滋病疫情,上报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和北京市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
4.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专项督导。由示范区所在区防艾委每年组织1-2次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督导检查,由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对控制性传播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二)动员社会参与
组建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志愿服务参与的高危人群干预队,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定期深入现场开展综合干预工作。
(三)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民政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或备案。卫生计生部门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沟通,有效衔接各项防治工作。合理设置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帮扶,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开展针对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的防治工作。支持和动员社会组织申请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或地方政府购买艾滋病防治服务项目。发挥社会组织工作优势,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针对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的动员检测、心理支持和治疗转介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贯和专业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政策培训。由市防艾委协调市委组织部结合“健康中国,健康北京”的党校课程,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教学计划,由各示范区所在区防艾委协调当地党校、团校、行政学院,对学员全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的宣讲活动,重点宣讲艾滋病相关政策以及控制经性传播试点工作。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开展针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
五、督导考核
(一)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组织制定本地控制经性传播试点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自查,将自查结果逐级报告省级及国家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二)北京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试点示范区进行至少1次的现场指导和督导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在本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