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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05

发文字号

苏卫办社妇[200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05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08]2号

2008年3月5日

各市卫生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2007年11月,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在全省选择了28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区作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下发后,多数试点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

  为把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引向深入,进一步推进以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基本药品零差率使用以及配套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各试点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本地区社区卫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水平。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试点区的指导,协助各试点区共同完善实施方案。

  试点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以区为单位,由区政府组织制定,并经市卫生局审核后,于2008年4月15日前,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我厅社妇处(含未列入28个试点区的试点单位)。传真:(025)83620710; 电子邮箱:wangxf@jswst.gov.cn。我厅将把各区试点工作方案提交省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估,并开展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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