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临床和口腔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7]604号
2007年11月1日
各考点: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2号)》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通知,2007年临床执业和口腔执业医师综合笔试时间定为2007年11月17日、18日。为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考点要总结以往考试工作的经验,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点主考由分管局长担任,主考要亲自组织抓好这项工作,切实将医师资格考试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实施及考风考纪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保证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进行。
二、加强安全保密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工作的通知》内卫医字[2007]503号的要求,做好试卷的交接、运送、保管、使用、回收和销毁工作。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各考点要准备两个试卷保密室,须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并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报表》。各保密室都要有2人以上24小时值守。接收、清点试卷时,要会同卫生局保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区巡考组共同清点核对试卷的种类、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立即将签字盖章后的《医师资格考试试卷发送清单》传真到考区,原件由巡考带回考区。
各考点必须建立考场内的试卷保管室,并配备2人以上值班。每单元考前2小时由考点主考和试卷保管人从保密室押送试卷到考场。监考员领取、启用、回收试卷按《监考员守则》执行。各考点《考场领取及回收试卷登记表》要存档。
考试全部结束后的24小时内,根据考区的要求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后在考点销毁试卷。使用过的试卷中所有《备用卷》清点登记后全部回收到考区。《医学综合笔试试卷销毁汇总表》由巡考带回考区。同时填写《考试资料印刷质量和包装数量情况反馈表》报考区。
三、防范和严查考试违规行为
卫生厅将派督导组和巡考督促检查考点的考试安全保密和各项考务工作。各考点要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建设试卷保密室。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查考试违规,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各考点于11月12日前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要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处理举报和网上有关信息。(有关记录存档)
为有效防范和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考点必须加强考场管理,督促监考员严守工作职责,同时务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巡考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考场设置除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外,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电子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保存半年。
3、配备使用无线电屏蔽仪、金属探测仪和身份证识别等设备。
4、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考试中途提出进卫生间要求的考生进行监控、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人员提出警告;在考试结束前的重点时段利用仪器设备进行重点监控。
5、试卷启封前监考员要请场内2名考生检查试卷的包装密封情况,并由其在考场记录表上确认签字。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马上离场,监考员回收答题卡和试卷,清点数字与应到人数相符才可宣布考生退场。
四、严格执行值班应急和报告制度
各考点要按照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卫医考组办[2005]3号),做好考试工作的各种应急准备,严格值守工作。要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告重大紧急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快速果断处置。
1、11月5日前将《2007年临床口腔执业医师笔试值班人员安排表》、《2007年临床口腔执业医师笔试工作信息报表》、《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报表》上报考区,传真:0471-6957817。
2、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11月12日启动值班工作。12日开始至19日,每天下午4点向考区报告值班情况、试卷保管情况、举报及查处情况、考风考纪等情况(网上报告)。
3、如考前发生试卷失泄密、损毁等重大事件,要立即向考区、公安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报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4、11月18日下午5点前必须向考区书面传真报告考试组织实施简要情况。
五、其他工作
本次考试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不得变动。原考场编排类别、级别、人数及考场序号不得变动。考点务必将更改后的考试时间于11月7日前通知到考生本人。
附件:(略)
1、考点主考工作职责
2、2007年临床口腔执业医师笔试工作信息报表
3、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报表
4、2007年临床口腔执业医师笔试值班人员安排表
5、考场规则
6、监考员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