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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局关于报送落实食品、农资、建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07-04-30

发文字号

闽质监监函[2007]1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4-30

颁发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内容

福建省质监局关于报送落实食品、农资、建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函

闽质监监函[2007]111号

2007年4月30日

省整规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整规办的统一部署,结合2007年全省整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以落实辖区责任制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以食品、建材、农资为主要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落实食品、农资、建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达到“查处一批不法厂商、取缔一批不合格企业、净化和规范食品行业”的工作目标,使生产劣质食品和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提高食品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列入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QS管理)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味精、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糖、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31种食品。

  三、整治内容
  1、无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的违法行为;
  2、获证企业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违法行为;
  3、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4、生产假冒及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1、有效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基本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违法犯罪行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2、化肥、农药质量纠纷和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二、整治重点
  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

  三、整治内容
  1、生产销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和农药的违法行为;
  2、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农药的违法行为;
  3、无证生产及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磷肥(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复混肥(包括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违法行为;
  4、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5、利用标识标注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

  建材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1、有效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基本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违法犯罪行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2、初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流入建设工地的工作机制,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落实。
  3、装饰装修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产品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二、整治重点
  人造板、水泥、胶水、胶粘剂、涂料、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地条钢”等建材产品

  三、整治内容
  1、人造板、胶水、胶粘剂、涂料等产品重点整治甲醛释放量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问题和人造板强度不合格问题;
  2、低压电器、电线电缆重点整治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问题,无3C认证生产低压电器产品问题,质量不合格问题;
  3、水泥重点整治掺杂掺假,短斤少两及假冒问题;
  4、钢材重点整治查处假冒和质量不合格问题;
  5、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严防“地条钢”生产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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