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改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卫爱[2007]6号
2007年11月2日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爱卫办: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努力工作,今年全省农村新五件实事中的农村改厕任务即将完成。为总结今年农村改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了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进明年工作,根据《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省爱卫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2007年农村改厕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是各地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筹措及管理、改厕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推动
各级政府将农村改厕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对农村改厕工作情况督查;
建设、规划部门严格把关,新建农村集中居住区和新建住房同时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或污水处理设施;
环保、建设、农林、卫生等有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列入相关创建考核内容。
(二)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改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爱卫办(项目办)有专职改厕人员,有足够开展工作的经费。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
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管理;通过宣传发动,农民自愿改厕。
(四)项目管理
严格项目审核:项目村符合村镇规划要求。
加强进度控制:制订改厕序时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
加强质量控制:对项目村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督查,竣工后及时验收;组织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统一采购材料,统一预制,统一安装。
实行档案管理:对已建、新建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和财政对农户的补助按要求进行登记;实行进度月报制,及时统计当地改厕进展,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五)质量和管理
采用的改厕形式符合当地经济和农民施肥习惯;厕址在室内或院内;新建厕所符合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质量良好。
农户掌握卫生户厕使用方法,厕内清洁;化粪池密闭且管理良好。
(六)环境卫生
项目村应无露天粪坑,建有适量公厕,河边、桥边、道路两边、房前屋后无成片暴露垃圾,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七)任务完成
项目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新增改厕数达到或超过下达的任务数。
二、考核形式
(一)组织形式
对苏北、苏中地区农村改厕项目的考核。由省卫生、建设、农林、环保、财政、文明办、爱卫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省级考核组进行考核;
对107个血防重点村农村改厕项目的考核。委托省血防所组织考核;
对苏、锡、常农村改厕工作的考核。委托三市爱卫办组织考核组互查:苏州查常州,常州查无锡,无锡查苏州。
(二)考核范围
县(市、区)对所有项目村逐户考核;市对所有项目村逐村抽样考核;省考核组随机抽查2个县。每个县随机抽查10个村,每个村随机抽查至少10户。
三、考核方法
(一)座谈。听取当地汇报,了解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及效果,项目执行中的成效、经验、做法、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二)查阅资料。
1、相关文件资料:“十一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培训、工作部署、组织督查等改厕工作的文件,财政拨款等资料;
2、相关报表:江苏省农村改厕统计年报(需逐村登记);江苏省农村家庭无害化卫生户厕登记表(电子表格);农村改厕项目村验收报告(市、县各提供一份)。
(三)现场考核。入户检查,观察周边环境、随机访谈。
(四)考核组反馈意见。
(五)形成考核报告报省爱卫办汇总。
四、考核时间
11月上旬,完成县级考核;
11月中旬,完成市级考核,并将总结报省爱卫办;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行省级考核。
五、奖惩
省对按时完成改厕任务、工程质量较好、资金足额到位且评分值在135分(含135分)以上的市、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拨付剩余30%的省补资金;对基本完成改厕任务(完成率90%以上),工程质量较好,资金基本到位,且评分值在101-134分之间的,按一定比例拨付剩余30%的省补资金;未完成改厕任务、工程质量较差或地方筹集资金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暂缓拨付剩余30%的省补资金。
请各地抓紧做好市、县级考核验收工作,并将市级考核总结和对辖县(市、区)考核评分表报省卫办。同时,做好迎接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省级考核具体时间和人员组成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