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5]24号
2015年3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能力、加强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按照“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快转变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努力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落实各方责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领导责任,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政府常务会议要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定期听取监管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主抓,下功夫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各级食安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执法、宣传教育,以及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农牧部门要以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田间地头”、“生产源头”,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完善防控措施,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自觉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定点屠宰环节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同时要加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商务部门在履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职责的同时,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卫计部门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的同时,要依托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信部门要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评价工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诚信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加快职能转变
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改革的重点放在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保持监管体系统一权威和完整稳定、建立全程最严格监管制度上。要认真落实《甘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试行)》,按照“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内务管理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监管职能履行到位、班子作用发挥明显、队伍作风和业务素质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内各县区乡镇监管机构示范创建率要达到30%以上。各县区要把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人员到位率较低的县区,要尽快调配充实工作人员,配齐配强负责人,上半年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必须按照省、市编制部门规定的标准全部到位;未落实“专人、专职、专责”工作要求的县区,要尽快理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管理体制,确保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培训原则,针对机构新、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问题,落实全员参与、普遍轮训的要求,尤其要以操作层面的技术技能和执法程序为重点,加强乡镇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快检仪器和执法装备,依法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确保新组建机构真正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法定职责。
三、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摆上重要位置,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一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形成制度配套、责任明晰,程序合法,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二要健全重大问题督办、重大案件报告和集体讨论、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内审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弹性”,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切实管控执法风险。三要完善“一站受理、限期许可、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网上集中受理和审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率要达到100%。四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长效机制,提升联合打假效能,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使其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依法维护正常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涉刑食品药品案件移送率要达到100%,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五要完善适应新体制的制度体系,把标准、规范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政府食品安全“三项制度”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严30条”等各项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健全完善适应新体制、有效管用、覆盖面宽、约束力强的制度体系。
四、狠抓专项整治,着力防控安全风险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突出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食品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冷冻肉类食品、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仓储食品、餐饮具洗消保洁、“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过程管控、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食品运输仓储和销售等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重点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药械安全方面:以特殊药品、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违法广告、体外诊断试剂、疫苗等生物制品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五不放过”原则,从严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重点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坚决查处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质量问题和中药材专业市场及中药材农贸市场违法违规加工、经营中药饮片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推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共检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无法定检验报告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五、落实监管措施,着力保障质量安全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行业、关键问题,采取更具针对性、更见实效的监管措施,加强“四品一械”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方面:一要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酱油、醋、食用油、清真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建立制度规范,形成重点品种常态化监管机制。二要加强重点区域监管。突出抓好食品生产集聚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食品仓储运输等重点区域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着力加大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要加强重点问题治理。结合近年来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剖析食品安全状况,列出问题和风险清单,科学确定食品安全治理目标,研究制定问题治理和风险防控的综合性措施,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药械安全方面:一要推进新版GMP、GSP和GPP实施工作。鼓励药学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督促不具备执业条件的药店聘请执业药师,指导安全合理用药。借鉴外地经验,对不具备执业药师的企业根据其技术人员情况,核减经营范围,实施差异化管理。年底前,所有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二要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在实施电子监管月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电子监管倒逼机制,督促上游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电子监管措施。加强便民电子查询设备监管,充分发挥其在质量追溯、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电子监管和查询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要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三要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巩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在用医疗器械普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在用医疗设备等重点品种监管,推进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和不良事件监测调查工作。与此同时,认真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健全监管档案,探索推进化妆品日常监管,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四要加强网上销售食用农产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逐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网售食用农产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为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确定重点县区开展网售食用农产品和药品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引导从业者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网售食用农产品和药品质量安全。要加大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监测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药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督查考核,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意见》精神,针对躲避责任“不想落实”、推诿拖沓“不急落实”、打折变通“不全落实”等问题,充分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紧盯目标任务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措施办法和进度要求,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二要善于抓主抓重抓落实。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善于从大量繁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中筛选重点、谋划重点、抓准重点、落实重点,分清轻重缓急,体现统筹结合,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食品药品监管全局工作的开展。三要着力破解难题抓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深入监管工作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难题。要运用政策引导、法律约束、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等综合手段,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问题,下功夫破解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打开工作局面,推动工作落实。四要改进督查考核抓落实。继续推行“月巡查、季督查、半年集中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建立实施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动态考核等制度。加大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增加日常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重点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五要严格责任追究抓落实。责任追究是促进责任落实的刚性手段,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重大隐患整治不力、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各县区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在争取国家项目、中央资金和省级发改、财政支持的同时,研究实施执法装备配备、检验检测体系等能力建设项目,建立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和执法装备、办公实验用房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要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广告监测等业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限制,努力实现监管信息网络化,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要牢固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理念,建立多部门有机衔接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部门要结合落实省委“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找准行政审批、稽查执法、检查认证等关键岗位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措施,促进干部自律。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