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建严复纪念医院变更设置人的函

发布日期

2018-08-09

发文字号

闽卫政法函[2018]56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8-09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建严复纪念医院变更设置人的函

闽卫政法函[2018]562号

2018年8月9日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发建设福建严复纪念医院项目单位业主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建严复纪念医院设置人由“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福海峡(福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中外合资(作)医疗机构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