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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2期)

发布日期

2017-06-1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9

颁发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2期)

2017年6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类食品98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罐头4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 11671-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总砷、铅、铬、镉、商业无菌、亚硝酸钠残留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等11个指标。
  2.水果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展青霉素、铅、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7个指标。
  3.蔬菜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个指标。
  4.食用菌罐头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总汞、镉、商业无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等6个指标。
  5.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商业无菌等2个指标。

  抽样产品合格见附表

  附件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黄曲霉毒素B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乙酰磺胺酸钾、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等16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黄曲霉毒B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乙酰磺胺酸钾、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等16个指标。

  抽样产品合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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