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18家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等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1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3]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1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18家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等级的通知

浙卫发[2013]17号

2013年1月21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浙卫发[2010]159号)和《浙江省精神病专科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1版)》,经各单位申请,专家现场评审,提请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并经社会公示,评定了18家精神病专科医院等级,现公布如下:

  一、浙江省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6家):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温州康宁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浙江省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嘉兴市康慈医院

  三、浙江省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6家):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义乌市精神病医院、江山市第四医院、永康市精神病防治院

  四、金华市第二医院延缓一年评审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宁波市精神病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舟山市精神病医院、衢州市第三医院延缓一年评审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