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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14

发文字号

内卫发[2007]6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14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发[2007]66号

2007年8月14日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赤峰市医院、包钢医院: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自治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自治区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学员的培养工作。

  附件:(略)

  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2、西部地区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养考核登记表

  3、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进修人员分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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