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菏食药监发[2017]11号
2017年3月28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鲁食药监发[2016]40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菏发[2016]21号)的通知,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
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全系统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参加考试率达到95%以上,考试优秀率(90分以上)达到80%以上。
2.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有序有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等有机结合,积极培育食品药品科普及法治宣传示范基地。
3.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公众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不断推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更好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的法治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统领,结合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共安全领域部署、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二)突出学习宣传
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学习宣传以
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
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
宪法教育,弘扬
宪法精神。进一步加强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引导行政相对人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三)重点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药品专业法律法规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经常性的、全面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市、县局每年要把法律法规贯彻学习情况作为执法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促进学法用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制度建设。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
(五)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培育食品药品科普及法治宣传示范基地,深入开展全市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推荐、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全系统营造尊重法律、信仰法治的良好风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实践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寓法治文化建设于监管工作中,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文化水平。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
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者、广大消费者和青少年。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其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普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监管、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
(二)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执法能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市普法办的普法知识考试。鼓励和支持各地以适当方式开展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以增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其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定一名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负责职工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及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格局,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做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阶段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上半年,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和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的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17年4月底前,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6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本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不同阶段的普法任务要求,结合省和市普法宣传考核指标要求,市局将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制定普法工作督查考核标准,并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根据省局、市普法办安排,市局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市局组织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普法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二是加强普法宣讲团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组成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四是鼓励、支持食品药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新闻媒体开展灵活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基础的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作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国家
宪法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采用开办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栏目、举办知识讲座、编印普法书籍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氛围。各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市普法办组织的在线普法学习和在线普法考试,建立普法考试档案。
(四)推进普法工作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深入普法与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并举,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影响面广、指导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及时发布监管法治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公益宣传。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广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宣传,并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普法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局成立郝丕进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问题、开展督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要根据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对普法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普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顺利完成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