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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暨卫生应急媒体沟通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6-11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09]4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6-11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2009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暨卫生应急媒体沟通培训班的通知

内卫办发[2009]49号

2009年6月11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沟通工作,提高新闻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能力,加强新闻稿件与政务信息写作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举办2009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暨卫生应急媒体沟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媒体应对和沟通;
  2.如何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3.新闻稿件以及卫生政务信息写作;
  4.卫生政务信息的报送。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6月17日~19日(17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小汤山锡昌疗养院。

  三、参加人员
  1.各盟市卫生局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和新闻信息联络员各1人;重点医疗卫生单位新闻信息联络员2人;
  2.厅直属单位新闻信息联络员1人。

  四、其他事宜
  1.各盟市卫生局以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和培训;
  2. 为便于安排食宿,请各盟市卫生局以及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于6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参会人员回执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3. 培训班不安排接站,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宾馆开会,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联 系 人:生焰明(手机:13484718386)
  王瑞芳(手机:13904496605)
  联系电话:0471-6946560(传真)
  电子邮箱:nmwstxwb@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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