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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2-07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09]10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07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100号

2009年12月7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苏卫传[2009]115号)要求,各市指定了辖区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确保各定点医院与设于省人民医院的省远程会诊中心对接,保证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有效地对我省危重症病例进行会诊,现就我省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环境要求如下:

  一、各定点医院应提供方便、适合视频会议终端及电视机(37寸)安装的场所,并就近(1.5M范围内)提供至少六路220V电源插座。

  二、电信专线铺设到位并畅通。专线采用标准以太网接口,专线一端能连接到各地市指定汇接点机房中兴路由器RJ45端口,另一端能连接到中兴视频会议终端的RJ45接口。

  三、专家会诊所需的电脑、HUB以及医用专用软件由各定点医院自行配置,并做好与省急救医疗专网连接工作。

  各市卫生局要指导本市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做好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完成与省远程会诊中心的对接,确保各市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病例省级专家组远程会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人民医院联系人:顾民,联系电话:13905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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