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汀县“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2015年6月23日
县人口与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长汀县“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汀计生[2015]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制定的“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请按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附:长汀县“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能够获得所需、适宜、优质的健康医疗和养老服务,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精神,在龙岩市卫计委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新桥镇开展“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健康服务方式,突出“一免两补三优先”(免费保健、疗养补助和托养补助;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优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优先、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需求,合理配置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为其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康复疗养、医疗护理、健康托养、精神慰藉和紧急救援等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养老照护能力,逐步建立有病治病,无病托养和免费保健的新型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强计生家庭的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1、试点先行原则。结合计划生育家庭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的分类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服务。优先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入手,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新桥镇先行先试,总结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2、定点服务原则。计生家庭健康医养结合服务实行定点服务,在定点服务机构(新桥中心卫生院)以外的服务,暂不提供政府购买服务。
3、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医养服务,需经本人申请同意,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4、分类服务原则。根据计生家庭类型、夫妻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提供分级分类服务。
三、服务模式、服务对象和补助标准
1、健康保健服务
服务内容:为计生家庭明确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每季度提供1次上门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健康规划;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免费提供特殊门诊目录内药品;为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等);提供每年1次免费辅助检查(含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全套、心电图、全胸片、B超);长期提供健康咨询;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免费120出诊等服务。
服务对象:户籍在试点乡镇,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及其子女、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的夫妻。
补助标准:免费上门服务,30元/次;免费辅助检查,150元/次(不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费用)。按实结算,全额由政府买单。
2、康复疗养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健康咨询、紧急救援等康复疗养服务。
服务对象:户籍在我县,年满60周岁,患有疾病需治疗康复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独生子女二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的夫妻。
补助标准: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二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和子女,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3、健康托养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和护理、健康体检、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娱乐、休闲等健康托养服务。
服务对象:户籍在我县,年满60周岁,身体健康但无人照护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二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的夫妻。
补助标准: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二级以上伤残的夫妻,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四、经费来源和结算方式
1、经费来源。政府购买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所需经费,通过统筹计划生育公益金,以及增加财政投入方式解决。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乡两级分别承担60%、40%。
2、结算方式。乡镇卫生院和计生办每季度统计实际参加医养服务的人员名单、服务类型,报县计生局审核确认后,上报县财政按结算标准拨付。
五、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健康现状、服务需求以及参加健康服务的意愿,建立台账,为开展医养服务试点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摸底名单经乡镇计生办核实确认后,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备案。
2、切实加强服务管理。一是加强签约服务管理。服务对象与新桥中心卫生院签订健康服务协议,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费用、权利义务,明确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开发医养结合服务人群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参加健康服务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健康检查、疾病诊治情况。制作和发放《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手册》,方便服务对象看病就医。三是加强优质服务。改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条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安全便利、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调整和充实医养服务队伍,加强服务理念、专业技能、沟通技巧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尽可能为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实用性、个性化的健康服务,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和亮点。用好用活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健康医疗服务费用。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远程服务,让急、重、危、疑难杂症患者获得更好更快的救治或转诊服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履行签约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履行签约服务责任的,不给予支付服务费用。落实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和补助经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统筹协调部门资源。要加强卫生、财政、民政、社保、残联、计生、计生协会等部门协作,有效整合相关资源,用好用活相关政策,积极向试点乡镇和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对象倾斜,为计生家庭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健康促进服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等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建立计生家庭志愿者服务,经常为其提供亲情帮扶和助医助护助养服务。
4、积极开展宣传倡导。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专栏、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意义,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开展一对一的上门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服务对象提高健康意识,积极参加健康医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