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公布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专区”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岛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29

颁发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专区”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的试点意见》(青人社发[2016]27号)有关规定,按照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的原则,经有关护理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综合评估、协商谈判,确定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等5家护理服务机构为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专区”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单位应按照试点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不断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完善“失智专区”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措施,为失智老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医疗照护服务。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