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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南昌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11

颁发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2013年3月11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同时根据南昌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无偿献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

  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是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我局创建文明单位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学习雷锋的一个主题实践活动,因此我们倡议党员干部、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率先参加无偿献血,鼓励凡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干部职工均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献血认识,充分调动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条款,献血者将享受适当补贴。

  献血时间:2013年3月19号上午9点开始

  地点:红谷大厦局十六楼会议室、老局八楼会议室

  请各处室统计好献血者名单,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该表交至机关党委梁洁,联系电话83986361。

  附件:2013年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统计表

  处室: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请各处室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该表上报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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