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加强病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7-03

发文字号

浙卫明电[2009]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7-03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病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浙卫明电[2009]20号

2009年7月3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近段时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形势严峻,又值盛夏来临,台风、雷电等灾害性气候增多,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压力很大,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近日,个别医疗机构出现了甲型H1N1流感康复期病人住院期间意外死亡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医疗机构加强病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责任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做好医院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机制,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各项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医院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熟知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及医院内水、电、火、气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按规程操作;要狠抓查房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病人的巡视、检查,发现病情变化,立即采取措施,及时记录,切实保障病人住院、留观期间的安全。

  三、开展专项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查七对”、分级护理、查房巡视等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尤其是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如重症监护室、高压氧舱、集中供氧系统、锅炉房、配电间、电梯等的安全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安全情况;新开设、新启用病房,尤其是甲型H1N1流感专用病房、手足口病专用病房的整体安全情况;住院、留观病人生活设施安全情况;工作人员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病人安全。各市及义乌市检查情况请于2009年7月20日前书面报厅医政处(联系人:胡斌春,电话:87709040,E-mail:hbc872@sohu.com)。

  四、完善安全措施
  医疗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设备和电器,完善建筑物避雷设施,及时更新老化线路,尤其是对多年闲置的原非典病房等现重新启用的电器设施,要在全面检修的基础上方可使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要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确保医院安全。同时,要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将事件的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