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计生委、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卫生计生[2016]18号
2016年3月16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风景区卫计办,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安排,我市将对全市12万婴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为保证筛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提高先心儿童生存率和生存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武汉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方案
先天性心脏病是胎儿时期心血管发育异常引起的一组畸形的总称,是导致婴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严重降低我国国民素质的最主要病种之一。为落实市政府2016年十件实事--武汉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项目,确保筛查干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6年将免费为全市12万名1岁内婴儿实施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并对需要手术治疗的先心患儿医疗费用进行补助。建立武汉市先天性心脏病有效筛查、随诊机制。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筛查对象。
2016年武汉市0~1岁婴儿。
(二)筛查干预程序。
1.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初筛:家长带婴儿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定期儿童保健随访管理时,社区妇幼保健人员向家长宣传先心病筛查的意义和做法,获得知情同意后,采用临床体格检查(听诊)和脉搏血氧监测对婴儿进行一次先心初筛,如发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疑儿童发放转诊通知单,请家长持转诊通知单到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辖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筛。
(1)血氧饱和度监测氧分压低于95%;
(2)发育迟缓、体格瘦小、易感疲乏、劳累后气促;喂养困难、体重不增、面色苍白、多汗、多咳、声音嘶哑、呼吸急促;
(3)儿童反复发作或迁延不愈的上呼吸道感染史;
(4)紫绀:在鼻尖、口唇、指(趾)甲床最明显;
(5)蹲踞:活动后出现蹲踞体征的;
(6)杵状指(趾);
(7)心脏听诊闻及杂音。
2.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辖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复筛:对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初筛中发现的可疑婴儿,采用超声心动检查进行复筛。复筛中发现的阳性结果按照随访、转诊定点医院进行分类处理:
(1)随访:轻度肺动脉返流、三尖瓣返流、二尖瓣返流、肺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卵圆孔未闭孔径<5mm的儿童,由区妇幼保健院追踪随访,婴儿6月后再复查心脏彩超,仍有异常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
(2)转诊定点医院复查确诊:中度以上肺动脉返流、三尖瓣返流、二尖瓣返流、肺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和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复杂先心,卵圆孔未闭孔径≥5mm,嘱家长持区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转诊单立即到定点医院复查确诊。
3、武汉市儿童医院为本次先心筛查项目确诊和治疗定点医院,负责对各辖区复筛机构转诊的婴儿进行免费复查,对确诊为先心的患儿根据病情开展临床手术治疗或随访观察,并将最终结果通知儿童所在辖区,转入体弱儿专案管理。
(三)免费筛查及干预救助措施。
1.符合条件儿童(0-1岁婴儿)先心筛查费用全免;
2.对需要心脏手术或介入治疗的患儿,在医保或统筹医疗报销后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医疗救助。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3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拟定工作方案,成立专家组,召开专家论证会;召开启动工作会议,印制知情同意书和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培训。
(二)实施项目阶段(4-12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婴儿先心病初筛,登记上传相关信息;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辖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定点机构)对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初筛中发现的可疑婴儿采用超声心动检查进行复筛,登记上传相关信息;市儿童医院负责对各辖区复筛机构转诊病例进行确诊、干预和治疗;市妇儿中心对项目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市卫生计生委指导项目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进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市财政局按进度核定划拨金额,加强监督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工作报告和项目评估报告。接受社会各界对筛查工作的督查,接受市政府等部门组织的工作评估、验收和社会测评。
四、组织领导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负责筛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督导、总结汇报及筛查经费的审核、协调。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辖区内相应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将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项目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做好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各区财政局做好本区项目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工作。
(三)妇幼保健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妇儿中心负责承担先心病筛查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及质量控制。组织筛查技术培训,对全市筛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评价。
市儿童医院负责对各辖区复筛机构转诊病例进行确诊、干预和治疗。做好复查、手术(或介入)治疗儿童信息的登记、电脑录入和上报。
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辖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定点机构)负责本辖区初筛阳性婴儿复筛,及本辖区先心病筛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统计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做好筛查资料的登记、电脑录入和上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广泛宣传先心病的相关知识及筛查的意义和具体做法,进行婴儿先心病初筛,督促初筛阳性儿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先心病复筛,做好登记和先心病患儿的追踪随访专案管理。
五、审核程序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登记先心初筛婴儿信息并录入先心筛查系统;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辖区指定的具备条件的定点机构)登记先心复筛婴儿信息并录入先心筛查系统;武汉市儿童医院登记先心复诊婴儿信息及手术或介入治疗儿童信息并录入先心筛查系统。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负责审核、汇总筛查及手术(或介入)治疗儿童人数、手术费用清单等,审核后的有关资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复审,由市卫生计生委认定筛查及手术(或介入)治疗儿童人数和手术费用。
六、经费保障与拨付
项目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区财政承担筛查费用(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配备婴儿脉搏血氧检测仪费用),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先心物理初筛(包括临床体格检查和脉搏血氧监测)按照10元/人次计算,心脏彩超复筛按照140元/人次(医改试点区按照127元/人次)计算。市财政承担市级复查确诊、先心手术及介入治疗费用,手术补助费用根据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情况,按照每例补助不超过2万元标准计算。
市、区财政部门3月底前根据预计数预拨50%的费用,年底与医疗机构据实结算。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是落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降低我市婴儿死亡率,减少儿童先心并发症,提高儿童生存率和生存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群众利益至上的角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儿童身心健康的民生工程,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好事做好、安全有效、普惠百姓的要求,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统筹推进筛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筛查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导,确保质量。
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做好准备协调、启动动员、组织实施等工作。
妇幼保健机构应在质量控制、项目评估、招标采购、经费办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筛查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充分宣传实施婴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干预的重要意义及儿童保健知识,及时发布婴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干预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筛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