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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县食品卫生检验能力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7-2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27

颁发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内容


关于对市、县食品卫生检验能力进行调查的通知

2004年7月27日

各市质监局: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卫生相关职能已经划转至质监系统,相应的原属卫生系统的食品检测工作也划转到质监系统。为确保食品卫生检测能力适应今后工作需要,请各市、县局分别了解各相应市、县卫生部门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并与其进行比较。并就如何提高自身检验能力以适应职能划转后工作的需要提出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版)于7月30日前报省局总工办。

  联系人:孙永,电话:0531-2679130。
  Email:sunyong@12365.s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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