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卫监督[2015]28号
2015年4月2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工会工委,省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职控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省卫生计生监督系统执法水平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操作能力,展现卫生计生监督及其技术支撑系统勤于学习、业务精湛、严格执法、科学监管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我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定于今年6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现将《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全省从事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展现卫生计生监督及其技术支撑系统勤于学习、业务精湛、严格执法、科学监管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推动我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构架
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成立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挂靠在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具体负责技能竞赛的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竞赛项目
竞赛分“卫生计生监督”和“卫生计生监督技术支撑”两大类,其中:“卫生计生监督”设“医疗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3个项目;“卫生计生监督技术支撑”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2个项目。
四、竞赛内容
(一)法律法规
1.基本法律法规。包括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刑法部分条款以及与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相关的部分司法解释。
2.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
传染病防治法、
食品安全法、
职业病防治法、
执业医师法、
献血法、
母婴保健法等法律以及涉及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的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专业知识
1.卫生计生监督专业知识。包括医疗服务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监督、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等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
2.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专业知识。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技能
1.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包括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运用、法律适用裁量、执法文书制作等技能以及卫生监督人员规范着装、风纪风貌以及行为规范等。
2.现场快速检测技能。包括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传染病防治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和放射防护快速检测等技能。
(四)卫生计生监督技术支撑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操作技能。包括实验室食品检验检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技能。
五、竞赛形式
分预赛和决赛二个阶段。
(一)预赛。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工会联合组织预赛并选拔参加决赛队伍,预赛形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各地组织开展的竞赛情况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工会联合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二)决赛。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联合组织,由省卫生监督所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具体承办,省疾控中心和省职控中心协办。根据竞赛场地不同,决赛采取现场竞赛和场外竞赛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
1.闭卷笔试。考查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所有参赛队员参加。
2.知识竞答。考查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类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专业知识,题型包括必答、抢答和风险题。所有参赛队员参加。
3.模拟执法。考查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3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
4.现场快速检测。考查现场快速检测技能。竞赛项目包括:(1)室内空气项目;(2)生活饮用水项目;(3)放射项目。3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
5.场外竞赛项目。疾控和职控机构人员参加。竞赛项目包括:(1)实验室食品盲样考核,考查实验室食品检验检测技能;(2)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盲样考核,考查实验室个人剂量监测技能。
6.地方组织竞赛活动情况及纪律风貌考核。考查各设区市组织开展竞赛活动情况以及参赛人员的精神风貌情况、技能竞赛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情况。
7.网络答题考核。省卫生监督所将于2015年4月15日~5月14日于福建卫生监督网举办网络卫生监督理论知识答题活动。
决赛初步定于6月上、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卫生计生委另行通知。
六、参赛队及队员
全省选拔10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每个设区市选拔1支代表队,平潭综合实验区仅观摩不参赛;省级代表队由省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职控中心选拔(推荐)人员组成,仅参赛但不评名次。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1名联络员和5名参赛队员组成,设区市代表队请主管委(局)领导担任领队,相关处(科)室的处长(科长)或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同志任联络员。参赛队员要求如下:
(一)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卫生监督人员3名,其中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1人,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2人。
(三)技术支撑人员2名,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和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人员各1人。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决赛阶段团体总分1~3名分别为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另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获得决赛阶段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参赛队由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团体二、三等奖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福建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二)个人奖。按照参赛人员专业类别不同,以决赛阶段个人闭卷笔试和决赛阶段各个项目的个人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总分,按照总分高低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1名。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成绩第一名)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金牌能手”称号,二、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成绩第二、三名)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技能标兵”称号。对个人成绩位列前5名中的女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在卫生计生监督类和技术支撑类(包括食品安全或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2个专业)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中,择优推荐1名(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单项奖。授予决赛阶段闭卷笔试、知识竞答、模拟执法(或现场执法)、现场快速检测以及盲样考核(分食品风险和放射个人剂量监测等2个专业)等5个竞赛项目前三名的选手或团队。其中第一名(个人或团队)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岗位标兵”称号,第二、三名(个人或团队)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岗位能手”称号。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工会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竞赛方案,统筹做好竞赛组织安排。省级决赛承办、协办单位要按照竞赛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做好竞赛规程制定、现场准备等组织管理工作,强化保障与服务,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以赛促练,促进队伍建设。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竞赛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卫生计生监督及技术支撑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技能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各地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并及时将本辖区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设区市于4月15日前将本市的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5月30日前完成本设区市选拔赛,6月5日前将本地区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陈善隆
联系方式:0591-87863907、87810325(传真)
电子邮箱:
longge3310@sina.com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赵瑞英 郑 镇
联系方式:0591-87731470、87737115(传真)
电子邮箱:
55011883@qq.com
省卫生监督所 何晖雄
联系方式:0591-83891836、83575357(传真)
电子邮箱:
332361802@qq.com
附件:第二届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陈 辉 省卫生计生委 党组成员 副主任
丁文清 省总工会 党组成员 经审会主任
柳公立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赖以刚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 华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张元闽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璇 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蒋爱民 省政府食品工作处(省食安办)处长
吴仕理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宋秋长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明 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 常务副所长
严延生 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师
闫建明 省职控中心主任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赖以刚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元闽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赵瑞英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杨孝船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调研员(委机关工会常务副主席)
梁振良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调研员
陈善隆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挂职副处长
王 明 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 常务副所长
郑奎城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
魏伟奇 省职控中心副主任
孙四清 省卫生监督所副调研员
莫申巨 省卫生监督所原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