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对“天母降压片”等2个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11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市[2008]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11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对“天母降压片”等2个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赣食药监市[2008]20号

2008年3月11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天母降压片”、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基因肽”)等2个违法药品广告发布企业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在接到我局对其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并作了整改,同时在我局指定的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

  现依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以上2个企业生产的“天母降压片”、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基因肽”)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希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