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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方案》、《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考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04

发文字号

东卫[2014]4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东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04

颁发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方案》、《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考评标准》的通知

东卫[2014]44号

2014年4月4日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综治办、宣传教育办、社会事务办,各公安分局、司法分局、工商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根据《关于落实创建平安广东精神认真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2]52号)、《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的通知》(粤卫[2014]1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东莞”、“建设平安东莞”有关要求,特制定了《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方案》、《东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考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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