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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7

发文字号

银市场监管发[2018]11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银川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17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市场监管发[2018]112号

2018年4月17日

各县(市)局,各分局:

  为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自治区60大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提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自治区60大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有关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总体原则,以完善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长效监管为主要目标,加强和规范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积极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切实提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和规范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
  1.积极发挥街道、社区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建立完善小作坊发现机制,使新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
  2.完善小作坊档案管理。各分局要结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核实辖区小作坊基本情况,拾遗补缺,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并实时更新。对新出现的小作坊,要及时跟进,建立监管档案。小作坊建档率达100%。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巡查和整改回访工作力度。要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持续保持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作为巡查重点,对小作坊日常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存在问题的小作坊,要开展回访和督促整改。相关巡查、回访记录要纳入小作坊监管档案。小作坊巡查率、回访率达100%。
  4.各分局要督促小作坊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小作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取证率达100%。
  (二)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公示,小作坊信息公示率达100%。
  2.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原辅材料进货把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出厂销售三本重点记录台账。三本台账使用率达100%。
  3.在流通、餐饮环节推进使用小作坊销售凭证,成为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采购小作坊食品的必备进货验收条件,完善小作坊食品安全“闭环监管”。
  (三)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观摩,提档升级
  1.各分局通过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制度、硬件设备设施、生产加工流程、环境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与规范指导,确定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生产加工分别涉及面包糕点、豆制品、卤肉制品、面制品(凉皮)等。监管人员从原料把关到加工过程以及成品的检验帮助小作坊示范店达到质的提升。通过树立小作坊典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改造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
  2.各分局召集辖区小作坊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开展小作坊示范店集中观摩学习活动。通过交叉观摩学习,从思想和行为上对辖区小作坊进行示范引领,鼓励辖区小作坊积极参与规范整改,带动小作坊提升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管理,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增砖添瓦。
  3.通过邀请媒体宣传报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进行推广、公示,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进行表彰,营造小作坊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氛围。
  4.积极引导具备一定条件、已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豆制品、酱卤肉制品、糕点等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设施、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达到获证企业水平,实现“再提档升级”。
  (四)严厉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
  1.严厉查处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2.加大对小作坊集中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小作坊违法生产易反弹的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
  3.要加强对豆制品、凉皮、酱卤肉制品等小作坊重点品种的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事件。对于豆制品、凉皮小作坊,重点是持续保持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对于酱卤肉制品,重点是严格生鲜肉原料进货把关,禁止使用双氧水等非食用物质,规范使用亚硝酸盐。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是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要根据辖区实际,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的职能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积极动员宣传。各分局要从正面引导宣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查督办。银川市局将适时对各分局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督办,相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分局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辖区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情况汇总表》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电子台账》,报银川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如有特殊情况,请随时报告。

  联 系 人:尹改青 联系电话:5069576

  附件2:辖区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管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监管档案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巡查回访监督抽检及后处理集中生产点培训教育查处违法行为
项目名称小作坊总数(户)已取得加工营业执照数(户)已建档数(户)信息公示数(户)巡查数(户次)回访数(户次)抽检数(批次)抽检不合格数(批次)不合格后处理数(件)新增加小作坊集中生产点数(家)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数(人次)责令整改数(户次)关停取缔数(户)查处案件数(件)查处案件货值金额(万元)移交公安司法部门数(件)
本月                
年度累计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食品加工小作坊电子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小作坊名称产品类别生产地址辖区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取照拟提档升级拟关停取缔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产品类别栏中填写豆制品、面制品、酱卤(肉)制品、米粉、酱腌菜、糕点、白酒、炒货、芝麻油(酱)、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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