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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13

发文字号

津价检[2013]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13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价检[2013]15号

2013年3月13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现将《天津市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突出价格监管重点,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创新方式,完善机制,增强价格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一)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围绕对物价指数影响较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涉及面广、问题较多的商贸、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领域,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将查出违法违规行为与建立行业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力争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二)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强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市场监管,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特别重视出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监管,加强市场检查与巡查,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三)突出重点行为强化常态监管。对社会反映较大、行业普遍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倡导诚信经营。

  二、大力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实践
  (四)继续积累反垄断执法经验。有效整合系统力量,突出重点,密切关注市场情况,重点对医药行业、IT行业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行业及领域,进行反垄断线索跟踪和证据搜集,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同时,加强与我市其他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并进一步完善我市反价格垄断人才库和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五)做好反垄断法宣传工作。以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为契机,在我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价格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反垄断培训工作,通过行业协会培育良好竞争环境,树立全社会竞争意识,为我市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六)做好竞争政策研究工作。认真分析和系统总结国家开展的反垄断执法经验,重点研究价格垄断行为的新特点和新问题,为做好反价格垄断培训和宣传积累资料。

  三、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负
  (七)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全面组织开展我市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八)开展流通领域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运输领域(包括铁路、公路、民航)、进出口环节、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九)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主线,特别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收费监管,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适时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
  (十)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配合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同时,重视和加强节能环保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差别电价、脱硫脱硝加价、排污收费等价格激励与约束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改变资源利用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等问题。

  五、全力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
  (十一)继续开展教育、医疗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要抓住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名校“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医疗机构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切实整顿规范我市教育、医疗价费秩序。
  (十二)深入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配合国家房地产价格调控措施,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力度,对辖区内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坚决查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房源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 “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适时开展涉及房地产开发的电力、燃气配套等相关收费检查。
  (十三)做好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我市旅游消费需求。

  六、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十四)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承办行为,加大疑难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处理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充实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金价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提升全市价格举报办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十五)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结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工作,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范畴,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继续开展 “诚信经商宣传月”及“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价格诚信正面典型,选择部分企业逐步推进明码实价。
  (十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价格监督,完善企事业物价员制度,做好企事业物价员业务培训工作。继续推行企事业物价员和职工价格监督员“一员双岗”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及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完善价格社会监督。

  七、推进基础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七)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法制培训,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提高全市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和案件审理水平。指导区县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八)加强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适时在我市召开案卷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对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最大程度避免渎职和滥用行政权力。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做好基层指导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活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二十)逐步建立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信息网络。完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统计信息采集方式,加强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做好查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备案工作,切实提高以网络为依托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水平。
  (二十一)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上报有价值的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继续办好《天津价格监督检查》简报。
  (二十二)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廉洁从政作为贯穿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条基本准则,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规章制度,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十三)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强化政治、创新、服务“三个意识”,深化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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