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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28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4]5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28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4]59号

2014年5月28日

各有关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好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临床人才,定于2014年6月份在北戴河举办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讲习班,邀请省内外中医专家,讲授临床经验,并进行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6月23日-27日,22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河北省北戴河疗养院(又名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地址:河北省北戴河区海滨东经路198号,电话:0335-4025765)

  二、参加人员
  全国第五批和河北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学术继承人,国家和省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培养对象。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讲习班将对项目学员进行理论考试(范围:中医四门经典理论和病案分析),理论考试成绩及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晚来早走。
  (三)食宿统一安排,相关费用回本单位或带教单位报销。培训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授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I类继续教育学分12分。

  联系人:高春玲
  电话:0311-85989870
  电子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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