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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宜昌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30

颁发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4年5月30日

各县市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葛洲坝卫生监督所,市局稽查分局:

  2014年度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全市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湖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鄂食药监文[2014]13号)规定以及省局《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高考考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办文[2014]44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其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各考点相关监管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严格监管,保障期间,不得出现中途离岗、无故脱岗等现象。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深入查找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考前核查、消除隐患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高、中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对检查发现的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检查发现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切实做好供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巡查、从严监管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高、中考考点和考生集中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派员驻点保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注意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注重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与意见收集,对于危害性、倾向性问题、群体性问题及时研判和解决。

  四、应急值守,有效处置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高、中考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准备,加大食物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妥善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度及时上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路边摊点用餐等,增强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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