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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6-01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9]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6-01

颁发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42号

2009年6月1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卫国 副省长
  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马祥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作勇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潮 省卫生厅厅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刘 铭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成 员:孟繁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康 省编委办副主任
  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志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祖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韩明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成矿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开勇 省国资委副主任
  林志敏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关 越 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
  高 翠 辽宁保监局副局长
  阎浩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助理
  娄彦莉 省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马祥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路通、韩明惠、侯志平、王祖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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